二零零九年八月的一天上午,位於星城市中心大道的110報警台接到一名男子的報警電話,五分鍾後數輛警車出現在了該男子所在的廣場。
一名神情顯得萬分焦急的男子迅速向為首的警車過來,與此同時一名警察從警車裏一越而下。
警察首先用職業的眼光把來人打量了一遍,他也許早已見慣了那些經曆不幸的人臉上表現出的種種痛苦不堪的表情,他的心也許就像經過特殊訓練過一樣足以使他麵對任何天災人禍都能無動於衷,但無論是誰當他看到眼前這個男子的表情時內心都會受到觸動的。此人正是尉遲俊宇。
“請問剛才是你打的報警電話嗎?”警察用職業的慣有的口吻問道。
“是我打的。”尉遲俊宇聲音顫抖地說道:“你們一定要想辦法救她。”
“這你就放心罷,沒事的,我們會盡力的。”
“到車上來說吧。”警車上的一位警察說道。
車門打開了,尉遲俊宇與下車的那位警察都上了車。
車裏還坐著還另外兩名警察,一名警察手裏拿著筆記簿,是專供記錄的,另一名警察是專管詢問的。
“姓名?”警察問。
“尉遲俊宇。”
“你把具體情況說一下。”
“今天上午十一點鍾左右。”他盡量克製著心中的不安。”當我與幾位同學在古吉利來大飯店聚會時,突然接到一位自稱綁匪的陌生人打的電話,聲稱我的朋友被綁架了,綁匪要求我立即支付五萬元的酬金,否則就……就……”
“被綁的是你女朋友是吧?”
“是——不是,我們是同學。”
“隻是同學關係嗎?如果是這樣,綁匪又怎麼確信你會付他酬金呢?”
“我們的關係很好,……或許……或許是綁匪把她當作我的女友了吧。”
“綁匪是否在打給你的電話裏提過與自身身份相關的信息?”
“沒有。”
“對於綁匪的身份你是否有懷疑對象?”
“目前沒有。”
“你的這位朋友被綁架之前在二十四小說內的活動信息你是否知道,,知道,的話就告訴我們。”
“我想起來了。”尉遲俊宇說道:“綁匪可能就是昨天夜裏在夜未央酒吧企圖打劫我朋友的那個人。”
“你能說的具體一點嗎?”
“具體我就不清楚了,昨天我趕到夜未央酒吧時,那個人已經被人製服了,然後我就扶著我的朋友離開了。”
“之後你們去了哪裏?”
“由於她不願意回家,我隻好扶著她去了綠草公園。”
“在這之後呢?”
“黎明時分,我一個人就提前離開了。”
“這麼說,被害人極有可能是在你離開之後被人綁架的。”
尉遲俊宇抽搐了一下,就像有一股電流突然擊中了他一樣。
“時間緊迫。”這時,那位一直在旁聽的警察說道:“要想馬上解救你的朋友脫險,有三套方案可以選擇:一,當綁匪打電話過來的時候,你告訴他被綁架者隻是你的普通朋友,給他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或是受到法律的嚴懲抑或是得到寬大處理;二,先答應綁匪的要求,在綁匪打電話過來的時候盡量拖延時間,我們趁機偵察其所在的位置,好與其東郭旋;三,用五萬換回你的朋友,你隻要完全按照綁匪的要求去做就行了,然後我們再來懲治他。”
“你是否確定你的朋友確實在綁匪手裏?”警察補充說道。
尉遲俊宇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