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真的值這麼多錢,到咱們這,別的不說,我老頭也要去捉呀,別說那個值兩百萬的了,就是二十萬,都夠我們幾輩子花不完的了!”
雲逸一愣,為了防止被懷疑,就接著往前走。走著走著,雲逸想起來了,那大叔說的話,很有問題。
那大叔說都快一個月了,雲逸就想呀,自己從殺了鄒然到現在,也不到一個月,這告示貼了快一個月了。
也就是說,從雲逸殺了鄒然之後,這告示就貼出來的。而半個月錢,林華和愛麗絲還和自己待在一起。
這麼說,告示上說的林華和愛麗絲被抓,肯定是假的。雲逸又皺眉想了半天,覺得這事肯定有蹊蹺。
鄒家國沒有親自去捉拿,而隻派了兩個堂的人馬去捉拿,並沒有派高手出來。那麼以林華和愛麗絲的身手,就算在野外遇到了,也完全可以應付追兵。
如果想要捉拿他們兩個,需要大量的人馬,而擁有大量人馬的地方,一般都是在大的城市中。
依照林華謹慎的性格,是不可能去大城市的,甚至連小村落,林華都不會去的。除非到了彙合點,可是現在他們到沒到彙合點都難說,怎麼可能被抓了?
那麼可能隻有一種,就是鄒家國在耍詐。鄒家國知道直接統計雲逸林華和愛麗絲三人,是沒有用的,因為這三人根本就不會露麵。
可是如果說林華和愛麗絲被抓了,那麼古陽和夏梅就坐不住了,他們一定會回去找林華和愛麗絲的。
這樣一來,鄒家國就可以把古陽和夏梅抓了,進而再把抓了他們的消息公布出來,吸引林華和愛麗絲,甚至還有自己出麵。
雲逸相同這點,不禁露出微笑:“果然,薑還是老的辣呀!厲害!厲害!”
雲逸在街上自言自語,就引起了別人的注意,雲逸怕人認出自己,趕緊低頭走了。其實雲逸主要是心虛,那畫像上的人,跟自己也就三分像罷了,不熟悉雲逸的人,根本就認不出來。
而雲逸能進入這個小城,其實也是運氣,要是平常,會有士兵盤問的,畢竟盟主發下的通緝令,不能不執行。
今天呢,因為出太陽了,家家戶戶都在曬被子,曬各種能曬的東西,士兵們當然也在曬。就沒有下來盤問,而且這裏是個偏僻的小城,很少有外人來的,每天進城做買賣的也就那麼幾個人,幾乎都認識,也就懶得盤問了。
雲逸呢,今天恰巧穿的衣服,又是一件灰色的衣服,渾身上下都濕透了,披頭散發的,看著很狼狽,大家以為雲逸跟自己一樣,都是附近的農村人,所以那個大叔,才跟雲逸說了那樣家長裏短的話。
可能是因為太陽出來的緣故,小城的早晨還是十分的熱鬧的。街上各種做小買賣的,早起幹活的,還有一些街坊鄰居的,反正都認識,開始相互打招呼。
街道兩旁的店鋪,也因為長期的下雨,一直都關著門,現在太陽出來了,又都重新開張了,就算沒什麼生意,曬曬太陽總歸沒什麼錯誤。
雲逸找了一家小酒館,這酒館順帶著也是客棧。小酒館不大,上下兩層。下麵是吃飯的地方,上麵是住宿的地方放,後院是馬房。
一進門靠左邊就是櫃台,掌櫃的正在那裏翻著賬單。見雲逸進來了,趕緊放下賬單:“呦!客人這是打哪來?是吃飯呐?還是住店呀?”
雲逸的麵相陌生,掌櫃的一下就看出來了,看雲逸穿的衣服,好像挺一般,也沒有叫什麼公子少爺的,隻是叫了客人。
雲逸看了一下,這樓下地大廳裏,有那麼七八張八仙桌,一個人也沒有。雲逸心想剛好,見的人越少越好,就笑著說道:“你聽聽我是打哪來的?”
掌櫃的皺著眉頭聽了半天,也聽不出來,原因很簡單雲逸十歲之前,那是在鄉下,這種小城對於雲逸的家鄉來說,就是天大的大城了。
可是十歲之後,他是在紫雲主城長大的,這種小城,和紫雲主城比起來,也最多就算個比較繁華的小鎮。
“呦!這我還真聽不出來!”老板聽不出來,隻能老實承認。
“我原本是烏石森林,往南千裏的一個小村落的人,後來家鄉遭難,我福大命大活了下來,這些年東奔西跑,居無定所,說話的聲音哪裏都不像!”雲逸說了些實話,也說了些假話,反正真假各半,你自己去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