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開行正在跟的案子有點棘手...裴軒滾動著滑鼠,慢慢皺起眉頭。
馮思平,二十九歲,獨居。上個月13日星期五,他像往常一樣在自己小公寓的單人床上入睡,醒來後卻發現身在幾公裏外郊區的草叢裏。馮思平認為這是朋友的惡作劇並沒有在意,但是從那時起,每逢周五都會有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身上。三周之後他忍無可忍,決定在周五晚上熬夜,看看到底是誰在惡作劇。
那並不是惡作劇。馮思平被人電暈,醒來的時候依舊是在那片草叢裏,不同的是,他的一隻眼珠被取走了。現場留下了一張用石頭壓著的紙,上麵留下了帶血的兩個字,“左眼”。
這個案子說嚴重也不嚴重,畢竟隻是造成了人身傷害,沒有到命案的程度。但是罪犯留下的紙條太引人遐想,為了馮思平完好的左眼,昨天立案後警局火速派出了兩名刑警守在馮思平的病房裏,魏永田組負責跟進調查,具體任務落在徐開行和裴軒頭上。
“馮思平住的公寓附近治安不太好,也沒有安裝攝像頭,”徐開行打開幾張照片,是馮思平獨居的公寓和周邊的背景。“從距離和時間上來看,犯人一定是開車將馮思平帶到郊區的。我昨天去了老周那調出了所有關聯道路的監控錄像,但是畫麵不清晰又是在夜晚,能作為線索的可能性很小。”
“根據現場調查,傷者的家中沒有翻動痕跡,傷人者不是求財。而門窗完好,說明罪犯是從門口用鑰匙進入公寓的,具體情況還要問過馮思平才知道。”徐開行摸摸下巴,“可惜馮思平沒見到罪犯的一根毛,他坐的沙發是背對門的,罪犯從背後開門直接電他脖子一秒放倒。”
“沒見到人嗎....”
“對,不過罪犯肯定是個男人。作案動機大概是仇怨?當然也有可能是買凶傷人。”
“為什麼這麼肯定罪犯是個男人?”裴軒不解。
“現場並沒有發現任何拖動痕跡,罪犯在電暈馮思平後,是把他懸空抱出去或者背出去的,馮思平有一百八十多斤,正常男人搬動他都很費勁,更別提女人。”徐開行抽出馮思平的材料,“喏,一百九十公分一百八十斤,一般人絕對給壓跪下,罪犯至少得是個比他強壯的男人。”
“嗯....”裴軒不置可否的點點頭,“現在我們手中的信息太少了,可以見見馮思平嗎?我想問他幾個問題。”
“上午他有檢查,吃完午飯過去吧。”徐開行把手中的資料一份份碼在桌子上,“這是現場字條上的血樣分析,血跡是馮思平的。這是醫生出具的驗傷報告,一隻眼睛完全失明,另一隻眼睛受到影響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送去認定大概是七級傷殘,另外從傷口來看,作案凶器大概是瑞士軍刀大小的鋒利小刀。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任何外傷。罪犯給馮思平注射了麻醉,挖取眼球的動作很迅速,而且盡量避開了馮思平的左眼,鑒於紙條上的犯罪宣言...也許是想下次來取。”
“也許...不過你說,罪犯給馮思平注射了麻醉?”裴軒對這個細節產生了興趣,“荒僻的郊區附近沒有住家,這個時間路上也很少有車,因此馮思平的慘叫引來路人的可能性非常小。這個罪犯非常謹慎,計劃周密。但是如果把這些外界因素去掉,你有沒有想過還有一種可能...罪犯給馮思平注射麻醉劑的原因隻是為了不讓他感到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