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打到野豬的風波4(1 / 1)

“不行,我有意見。”

一道尖銳的聲音突然冒了出來。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過去,說話的不是別人,是大姐夫餘木頭大嫂的娘家人。

婦人一臉渾肉,人稱混婆子,是一個混不吝的人。

“這野豬是山裏的東西,是公家的,你們怎麼能拿公家的東西做人情?

不僅做人情,還要給工分,憑啥?

而且那幾個姓蘇的,並不是我們生產隊的人,為什麼還要給他們公分?為啥還要給他分肉。”

村裏的人並不是都像她一樣不知道感恩的,甚至還有人在心裏暗暗罵章大牛太老實了。

要是他們打到了野豬,絕對不會就這樣光明正大的的抬回村裏,而是藏起來,偷偷去賣掉。

這幾百斤肉,得賣好大一筆錢了。

他們覺得不能讓這混婆子鬧下去,等一下鬧狠了,章富貴要一半豬肉,隻肯拿一半出來分,大家也是沒辦法的。

因為他們平時去山上打到的獵物都是沒有交工的,所以人家隻交一半,也是有理由的。

大家開始七嘴八舌的安撫混婆子。

“嬸子,這野豬打了,分的肉你也有份。

這災荒年,能吃到肉是多大的福氣呀!”

“對呀,嬸子,沒有蘇家小子上山去打獵,今天也沒有豬肉分,別說吃肉,連味你都聞不到。分人家點豬肉算啥?”

“對囉,人家冒著生命危險打的獵物,沒有偷偷去賣掉,而是分給大夥,你也要知足吧。”

混婆子想到自己的閨女一家人就是被蘇家人打的,更加不願意把豬肉分給蘇家人。

“這些明明是公家的東西,章富貴一家人吃公家的東西,我沒有意見,分工分我也沒有意見。

蘇家人憑啥分公分?他又不是我們生產隊的,豬肉也是我們生產隊的,不是他們村裏的,憑啥分給他?”

村民們聽他這樣一說,一想也是,蘇家人畢竟不是他們生產隊的人,確實不應該分公分,豬肉也不應該分。

最主要的是,蘇家人還是三個人,就要分三份肉。

這時有了心思合泛的,也有跟章富貴關係好的,直接開口懟:

“嬸子,這就是你不對了。剛才我們可是聽見的,野豬是蘇家人打的。

要沒有蘇家人,章大牛都不一定逃得脫。”

“人家都說吃水不忘挖井人,你們這有肉吃,卻不給人家打了野豬的人分肉。

要是讓外村人知道了,不得笑話死我們村的人都是些忘恩負義的。”

“工分也應該給人家呀,人家去打野豬,打了野豬就等於是給我們生產隊上了工。

工分他們拿不走,就可以轉讓給章大牛。”

“隊長,你做決定吧!”

……

其它人懶得再跟那混婆子爭論,全部都要求隊長自己做決定。

“那我就決定了,剛才我說的方法不變

。今天不同意的,以後再上山上去,不論是捉到的野兔,野雞,還是采的野菜,都要交公。

公家的東西嘛,大到一頭野豬,小到一棵野菜,通通都是公家的,都應該交公。

凡是上交上來的東西,根據大小和價值,我也一樣,按照今天的方法給他記工分。

大夥同不同意,同意就吱一聲。

不同意就站到前麵來,我讓人把名字登記下來,以後就好專門收你們采的野菜,或者逮到的野雞野兔。

雖然東西小一點,不夠全隊人分,我們照舊會給你計公分。

如果沒有今天野豬這麼大的,就不會給十公分。”

生產隊長的話音一落,站在前麵的人趕緊往後退,生怕被誤會成是不同意的。

大夥這這一退,就把混婆子落在前麵了。

“賴子媳婦,不同意是不是?那就把你家的名字記上去。

你要記得,以後你采的每一棵野菜,或者你男人兒子逮的每一個野兔野雞,你都要記得交到隊上來。

不然,就要把你們當成是偷盜集體財產處罰。”生產隊長嚴肅的說。

“不,別記我的名字,我同意!同意!隊長,你怎麼分我都同意。”

這人就是典型的見風使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