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宜自然知道沒有證據,即便被爆料的老藝術家確實做過這些事,法律也不會站在她這邊。
但老藝術家恐怕要極其失望了,因為她,有證據。
隻要肯出熱度值,瓜瓜樂什麼證據都能給她搞來。
今宜抿了點水後回答了一些觀眾關於“證據”的提問:“老藝術家此人偷竊時有個習慣,就是他喜歡拍照留念。最早的時候他隻是存在自己的私人手機電腦裏當紀念,但後來他需要的精神刺激的強度越來越大,他就把這些照片都發V博上了。他有個V博小號,昵稱是‘都給爺跪下唱臣服’,感興趣的觀眾可以去搜搜看。”
事實上這個V博小號並不是用老藝術家自己的信息注冊的,但如果網友們足夠細心的話,肯定能從他發的那些相片裏的一些細節,推導出相片和老藝術家的關聯。
而為了避免老藝術家狗急跳牆立馬刪號跑路,今宜還在係統商城買了個小道具,鎖了這個小號3小時。
3小時,以吃瓜群眾們16G的衝浪速度,足夠他們將這個小號上的內容翻來覆去好幾遍了。
除此外還有些別的證據,但那些更適合直接提交給警方,倒不太適合對公眾公布,畢竟今宜不想解釋自己拿到證據的渠道。
興衝衝的吃瓜群眾們果然最快五秒鍾就殺到了前線戰場。
【好家夥,我找到了,這張相片是不是就是那條紅寶石項鏈?圖片有些糊,但這8克拉的鮮豔我以我24k的鈦合金狗眼保證,絕對不會看錯!】
【我也找到了!玉米紅薯還真有,配文居然是‘免費的就是香’……】
【如果不知道這東西是偷來的的話,這配文倒也還好】
【有人發現了嗎?這些V博的發文時間有某種規律,時分秒,對應的很可能是他偷東西的具體年月日,比如2012年7月10日,發文時間是12:07:10】
【這就是學神的世界嗎?我代入了紅寶石項鏈的失竊日期,是能對得上】
【快看這裏!我把這張相片放大了,放大後能看到行李箱上出現了伍展超的名字,應該是在機場托運時貼的行李箱條,他沒注意拍進去了】
【tui!tui!tui!他這是在炫耀他行李箱裏裝的贓物嗎,一套女士內衣……】
【更惡心的難道不是他的配文‘好大,想摸’……別怪我多想,是這位的V博畫風讓我不得不多想】
【媽的,結合這個時間,再結合我知道的我家女鵝以為遇上變態的時間,這位老藝術家特麼偷的是劇中飾演他女兒的演員的貼身衣物……yue了!拳頭梆硬!】
【開眼了,今天是真開眼了】
【時間倒回9月份,那時候的我絕對想不到,貴圈能在短短三四個月的時間裏塌成這副德行】
【娛樂圈紀委:你今姐】
【V博服務器:就不能讓我休息休息嗎?】
【萬萬沒想到,最後破案還得看航空公司的,看看,這一張行李條上麵又出現他的名字了】
【報!老藝術家他慌了,連發三條V博斥責有人敗壞他名聲】
【他兒子也發聲支援他了,表示已經報警了,不過有個搞笑的事情,我從他兒子的V博相冊裏發現了和老藝術家小號裏出現過的同款行李箱,連行李箱上那道劃痕的位置都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