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雲理了理思路,不顧眾人期盼的目光,道:“想必官商合作盡管很難進行,但是我猜想我們夏國單鹽商這一項,想必官商應該是有所往來吧!所以至於絲綢等物資,官商也是可以合作的,但是,唯一不一樣的是,鹽是在我夏國販賣,而且是百姓的必需之物,物價波動不大,國家易於控製,而絲綢等物資在我夏國價格低廉,物品過剩,並不是百姓每日之需,在我夏國售賣,物價不好控製,要是物價定過高,則物資過剩,若過低則無人生產,是以多是無常價!不知道我所言可有誤?”
“淩小英雄,確實如此,本帥也想不明白其中的緣故,也是深受其苦惱呀!”李國泰見到淩雲分析甚是有理,連連點頭道。
淩雲心中嘀咕,你當然不知道了,這是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的區別,但是這些話,淩雲可不會說出來,估計說出來,眾人也是不懂。
“絲綢在滿足於百姓所需之後,多餘的應該是銷往北羌國、東胡等國!鑒於曆來出現的物價紊亂,商人血本無歸的場麵,所以我認為,邊關貿易一旦實施,朝廷應該對此加以幹涉,以控製局麵!”
“何以幹涉?”李國泰還未等淩雲說完,便迫不及待地問道。
“第一、在邊關設置統一的銷售據點,所有的絲綢物資均在朝廷的監督之下進行,物價則是讓商家和北羌國商人商議之後而定!第二、要控製絲綢等物資在邊關的交易情況,不可盲目售賣,導致絲綢等物資供求失衡,物價再次出現紊亂。第三、至於朝廷和那些商人合作,我建議是州為單位,每州按照其以往絲綢等物資的交易情況而定出送往邊關貿易的物資數量。第三、邊關貿易實施,肯定會引起商人牟利的野心,所以,為了穩定局勢,每一州都可以以大商家為首形成統一的商會,到時由商會統一上交售賣絲綢等物資。第四、為了防止大商人欺詐的現象出現,商會的舉行,一定要選派各種賢臣前去督導。第五、售賣所得,朝廷應得一半,若是國家強盛之後,可以稍減!以我目前看來,即便是朝廷拿去一半的利潤,商人還是比平常多賺幾倍乃至於十倍的錢財,想必他們不會拒絕這等好事!第六、利潤所得統一由朝廷派發給各州商會,然後商會在自行裁定之後發放到每一個商人的手中。第七、嚴格把控,防止商人私通北羌國等國商人,以損害邊關貿易穩定。第八、想必消息發布之後,百姓會趨之若鶩,導致農田不耕,居時就會出現舍本逐末的現象,所以各州應該派官員考察作坊之後,然後確定工人人數,那些有農田的百姓不可以放棄耕種,可以選擇白天務農,晚上織坊,若有發現放棄耕種者,應當給予重處。第九、對於別國的貨物(特別是羊毛,馬匹等)銷往我夏國的,居時朝廷應該嚴格控製,可由朝廷派遣特定的商人與其交涉,物價等相關事宜可以因時而定。這樣才不會導致商人為了牟利而導致我夏國物資物價波動過大。第十、鼓勵百姓北遷過來邊關居住,朝廷可以從邊關貿易所得給予這些百姓補給。邊關百姓可以和周邊各國百姓通婚,居時朝廷登記在冊,審核通過即可。”淩雲一口氣說了洋洋灑灑了十條建議,隻是淩雲沒有想道的是,這麼隨便一說,後來被修正完善之後,成了夏國曆史上有名的“邊關十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