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生趁休息的間隙,走到了主唱的身邊,在他耳邊低聲說了幾句。
主唱立刻擰起眉毛,麵色十分難看,畢竟樂隊表演時間,有顧客要求自己來唱,這完全等於是砸場子的一種行為。
但他也知道,這家酒吧是權貴公子的聚集地,一大半以上都是富家子弟。
消費非常高,所以他們駐場的工資和小費也是非常可觀。
當初有多少歌手樂隊想爭駐唱的位置,他也是經過層層篩選才進來的。
此刻不能因為這點小事,把自己飯碗砸了。
他想著舒展開眉頭露出一個笑容點了點頭,十分圓滑大方的拿過麥克風說道
“今晚,我有幸邀請到一位老板給我們友情出演一首曲目,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讓我們用掌聲和歡呼來請他出場…”
底下的客人們顯然有些懵,不知道這是什麼臨場節目,但還是比較捧場的鼓起了掌,畢竟大家也很好奇。
隨著眾人起哄般的歡呼,一個頎長挺拔的身影緩步走了上來。
他穿著白色的T恤,很普通的牛仔褲,根本與名牌不搭邊。
輕盈的布料,柔軟垂順,令他優雅的氣質中透出一股柔和之意。
莫名的讓人覺得清爽幹淨,他的眼睛如春日裏未融化的暖雪,閃亮、柔和、晃眼,又似乎帶著不易察覺的淡漠清冷。
他長得很帥氣,搭配上一身獨有的氣質。
剛走上台,就驚豔了場下的觀眾們,甚至可以聽到有女生發出低聲的驚呼和不知哪裏傳出的口哨聲。
樂隊的主唱看著他也是微微一怔,心裏暗歎,還真是個帥哥,就不知道歌唱的怎麼樣了。
像他們這種業餘選手,大概率也不會搶了自己的風頭,如果搞砸了更好,反而襯得自己愈加專業。
男人默默接過主唱遞過來的話筒,坐在了主唱的高凳前,神色平淡,沒有絲毫怯場,他輕啟唇畔,緩緩說道
“獻醜了,唱的不好,大家見諒。”
他隻簡單說了一句,並沒有要自我介紹或者寒暄的意思。
隨即將話筒拿開,轉頭跟樂隊的樂手們溝通了一下定調和曲目的名字。
鼓手與吉他手幾個人對視了一眼,打了一個OK的手勢。
慢慢的,酒吧內響起樂器悅耳好聽的前奏和鼓點。
眾人的目光也全部聚集在舞台中央的男人身上。
在聚光燈下,他似乎周身都籠罩了一層光暈。
與酒吧周圍昏暗的環境對比,他坐在那裏,顯得出塵和驚豔。
他輕啟唇畔,聲音涼薄低柔,帶著鬆弛的沙啞,不急不徐。
與伴奏完美融合,聽到耳中,像是有一根羽毛撩人心弦,讓人覺得沉迷和酥麻。
這首歌原唱是什麼,大家已經想不起來。
這一刻恍然覺得,他就是原唱,他的演繹就是這首歌本來,甚至最好的模樣。
金盛目光帶著渴望和興奮,就那麼死死的盯著台上的人。
他唇角一直掛著笑,像是發現了寶藏的凶徒或者看見獵物的獵人,貪婪至極。
男人的一首曲子,很快唱完了,可是底下的觀眾卻像是沉浸其中,沒有反應過來,他的嗓音減弱,慢慢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