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戶四四方方一塊地,五畝大小,四角插著木牌,然後用麻繩將這片地圈起來,木牌上寫著哪戶人家。誰家先把石子翻完,就可以養地鬆土準備十月份耕種了。
我跑去看了一眼。
烈日炎炎,男女老少揮舞著鎬子在土裏刨石子,汗水掉在地上幾個眨眼也就蒸發了。八九歲的小人兒也跟著一起上,直接用手摳。
我是做過農活的,知道其中的辛苦。
石子不是一般的多,兩步方圓就能翻出半框來!
我看著於心不忍,最終還是對餘良佐交代,士兵上午訓練,下午可回去幫著家裏翻石子。
又是幾天過去,開荒人已經超過了百人規模。
我把這群人中五十歲以上的耆老都叫到府裏。
用不著餘良佐去瞎指揮,在村裏,這些老頭才是主宰。
人數不多,五十幾戶才七個耆老。
收獲一堆絮絮叨叨,亂七八糟的恭維之後,我問其中年齡最長的那位,“您老貴姓?”
“老漢姓石,雙字‘逢春’”
我說,“那好,咱這莊子就叫‘石家堡’了,日後莊子裏有事,我就找你們七位說話。但我有言在先,您們隻能說和,沒有權力動用私刑,若有不能解決的事,就來船廠找趙掌事主持公道。”
幾個老頭自然是高興的,這相當於我賦予了他們某些處理民事的權力。
我又說道,“你們都是德高望重的耆老,來的也都是左鄰右舍的老熟人,處理鄰裏事務我是信得過的,但也不能全然沒有約束。本王今日就給你們定幾條規矩,若有違反,王府自有規矩處罰。”
幾個老頭臉色由晴轉陰,這又緊張了起來。
“第一條,你們七位一人一票,票選出來一位做莊頭,票多者擔任,日後你們內部事務都由他來主持商議,三年一換,缺一補一。
第二條,凡有大事,譬如說莊子裏要修路,要引水,要挖井,涉及多戶人家出錢出力,若商議沒有結果,則需票選,按票多者執行。
第三條,凡事有公論,若你們當中有人處事不以公道,為鄰人所不容,事情鬧到趙先生這裏來,且查有屬實,則會被趕出耆老會,再不得處理莊子事務。
第四條,作為對你們維護鄉裏的獎勵,王府會從兩成的租子中抽出一份給你們,譬如王府今年從莊子裏收了十石糧,則有一石是你們的,收百石則有十石是你們的。倘若超過十石,則超出的部分將作為莊子裏的公糧,屬於所有莊民,以備不時之需。
暫時就這幾條,你們聽明白了麼?”
老頭子們都有些懵,坐在那裏發呆。
我看向楊家春,“你再讀兩遍!”
過了好一會,貌似終於有人懂了,一位耆老竟然識字,他拿過單子仔仔細細的看過幾遍。
“這樣做,倒是極為公道,若是日後人戶多了呢,也是我等七人做主麼?”
我笑著對他說,“人戶多了,耆老會自然也要增加,但最多也就九人,且需年五十以上,德高望重之人方可擔任。九人,管百戶以內的莊子也盡夠用了,咱這莊子才五十幾戶,且還不一定都在這裏落腳呢,日後人戶多了咱們再行商議也不遲。”
七個老頭又嘀嘀咕咕了一陣子,那位識字的老者表情很不自然,他囁嚅著問道,“殿下三年不征糧,而三年後莊頭又要換......”
“五兩銀子!”
我打斷老者的話頭,對他說,“這三年,王府每年年底給你們五兩銀子,你們自己去分,隻當請幾位喝茶。”
七個老頭樂了,千恩萬謝。
我則很惆悵,這特麼還沒幹活呢,好處倒是先給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