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一張告示(1 / 2)

瀛王大婚前五日,一紙告示遍傳全城賓客。

《明屬西婆羅洲招殖章程》

近聞我朝子民在西婆羅洲為外夷所害,家產喪盡,親眷罹難、士可忍孰不可忍!

瀛王決議,於萬曆三十七年四月底出征,大明瀛州軍所至,既我大明山川永固,子民得享其土。

其令如下:

一、凡欲往婆羅洲者,每戶給土地五十畝以上。

二、生地三年免租,熟地年繳租稅以中等田地畝產兩成征收,一季一征。

三、所墾之土地即為永業,買賣自便。

四、民戶赴西婆羅洲川資由瀛王府供給,另給男丁費用每月一兩,自抵達之日起滿年為止。

五、男丁攜帶眷屬,其川資亦由瀛王府供給,日常費用每人每月三錢,自抵達之日起滿年為止。

六、瀛王府保證我子民到達時,即為安置住所。

七、該民之土地,至少以半數種稻,餘則不限。

八、民戶農具,由瀛王府發給,但須償還本金。

九、民戶子女,由瀛王府特設學堂供其讀書。

十,本次招募民戶以礦工為先,領二十名礦工即可為礦主,頒發執照,核定稅率,詳見細則。

十一,此次招殖子民,以五百戶為限,由大明瀛州衛派兵保護我子民之安全。大軍所在,即設州縣,律法如瀛州。

備注:

據實以報,西婆羅洲多金銀銅礦,土酋多有盜挖,又有外夷搶奪。

我軍至,盡數收歸瀛王府所有,特設‘大明黃金礦業開發商行’管理西婆羅洲礦業事,並高薪聘用可尋靈探礦之高才。

所獲之礦脈,扣稅後之所得,商行同礦主協議分成,有意者請往有司詳詢!

一塊巨石砸進水塘裏,波浪滾滾。

前頭說的大義凜然,但看到最後......這就是要出去搶啊。

把搶劫說的這般理所當然,還敢公開發告示,這特釀前所未有。

酒樓茶肆,徹底沸騰!

許心素同歐華宇坐在茶樓一角,將告示翻來覆去的看過。

許心素神秘一笑,“歐兄可知此事來由?”

歐華宇沒好氣的說道,“才來了幾日,瀛王府中大小官吏一概不認識,如何得知。”

許心素壓低聲音說道。

“原是一金礦礦主產業被荷蘭人侵奪,來瀛王府求主持公道,這才將西婆羅洲事無巨細上報。彼處金礦頗多,且大多為富礦,有知情人還告訴某了,其地還有金剛石礦,品色極佳!”

歐華宇挑了挑眼眉,“你當真相信此事?”

“這瀛王都決定出兵了,還能有假?”

許心素極為篤定的說道。

“咱們這位瀛王的性子那真是......總之哪裏有好東西哪裏去就是了。

就說這瀛州的鹿皮鹿茸,原本由葡人把持,荷蘭也偶爾插一腿,現而今盡為我明商所有。

再有榮昌、壽寧兩地的丁香、蘇祿的珍珠、北大年的燕窩、暹羅的象牙、渤泥的犀角都拿到了專營權,這跟著幹的,可都賺的盆滿缽滿。”

歐華宇倒吸一口氣,埋冤道,“你怎的不早說?”

許心素拿眼斜睨道,“丁香、珍珠之事你別說不知道,你手裏的貨不都是從我手裏拿的?至於其他,我也是這幾日才知曉的。這瀛王府的商行走到哪裏就同當地的土王簽契約,不過現在也不晚,拿了《貿易許可證》之後,皆可以通過各地商館收售貨物。這其中的貓膩你可能不知,好處多多。”

“有何好處?”

“就說暹羅象牙,原本由一夥天竺商人把持,明商都是從天竺人手中拿貨,價高不說,還要飽受勒索。

那沈興去了,也不知用什麼辦法,直接令天竺人出局,我明商不但能優先拿貨,而且價格降了將近一成。

哦,你可能還不知,倭國在暹羅的館驛被南洋商行給平了,這日後的象牙扇骨你說我們做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