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合作社運作項目,村民吃紅利(1 / 2)

吳有良雖然知道了寧曉妍的消息,但這一次的通話卻讓他有一種極不踏實的感覺。

雖然寧曉妍已經跟他解釋了一切,但他總覺得對方似乎有什麼對自己隱瞞一樣。

但仔細推敲,又想不出她要隱瞞自己理由。

他們兩人已經定下項目成功的約定,對方要是準備欺騙自己,之前也大可不必遠遠跑來找自己。

所以他隻能將一切歸結為自己太想念對方,所以才會有這樣的錯覺。

對方這段時間要出國,自己想要聯係她也聯係不上,那就隻能一門心思將金銀花項目抓好,這就是解決他們倆關係的重點。

隻要野雞箐村的項目能夠給群眾增收,也能給寧曉妍賺到錢,那他就成功了。

到時候逐漸擴大種植規模,或者再上馬其他項目都行!

隻要項目落實好,寧曉妍的事忙完,那就會過博州這邊來,這才是最關鍵的。

他再一次和李成龍組織村民召開了金銀花種植的會議,原本寧曉妍對村民土地的使用方法方法是租賃。

可他結合之前在自己想的一切,加上寧曉妍已經將錢完全打給自己支配,那就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做。

所以他開會的時候就提出了新的方法,一種他認為能夠最好最有效提升村民積極的辦法。

野雞箐的村民本就非常困難,既然這個項目能夠賺錢,並且大家都是因為他才選擇種植這個完全不了解的藥材。

還要減少袁老頭一樣的懶惰的人群,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更大化參與進項目落實上來。

他根據給大家登記的土地畝積,采取與大家簽訂種植金銀花的協議,利用合作社的方式來抓好項目的落實。

金銀花的種苗,肥料甚至技術都由合作社去想辦法,村民隻提供土地,根據土地的麵積支付合作社種苗和管理等相關的費用。

當然前期這一切的資金來源都是合作社墊資,等金銀花有了收成,再從中扣除這些錢。

也就是說,要是成功了,村民跟做合作社賺錢,要是虧了就是合作社硬扛。

所謂的合作社當然是吳有良想出來的辦法,這個能夠有效減少稅金等支出,還能夠得到國家相關優惠政策扶持。

當他複印好自己擬定的協議和李成龍簽的時候,卻遭到反對。

“吳支書,這個協議不行!我不能簽!”李成龍堅定表明了態度。

“李主任,難道還有什麼地方有遺漏,你提出來,我再修改!”吳有良滿不在乎地說。

“這個項目是我們村的不假,但你要這麼搞,要是失敗了,你不是要虧死。

那個出資人會願意這麼幹,你告訴我這投資款究竟是怎麼回事?村裏麵的合作社早就死了,怎麼可能讓你一個人承擔這一切。

要搞,就讓大家出租土地給你,然後你再請大家參與種植和管理金銀花,支付一定金額給他們作為報酬就行了。

以後要是他們看到這個金銀花種植確實賺錢,就算不和他們做工作,他們也會種植的,到時再幫他們聯係種苗賣給他們就行了!”

李成龍看著吳有良緊緊盯住,似乎想要看透他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李主任,不瞞你說,這個資金是我自己的,其實也不是,應該說是我沒有結婚的妻子的,我在這裏任支書,大家相信我,我就要對大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