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格恩從來就沒打算放過米斯爾子爵,他太聰明了,也太穩重了,放掉米斯爾子爵無疑是放虎歸山。
至於不講信用也好,破壞規則也罷。
格恩都不放在心上。
作為平民,循規蹈矩隻會加速自己的滅亡,殘酷的卡拉迪亞終究會把天真給撕碎。
“你比我想象中的要無恥,格恩,但不得不說,你聰明的有些過分。”
當再次見到格恩的時候,哥達·米斯爾就知道自己時日不多了。
那封用羊皮卷書寫的贖金信,格恩甚至沒有看過具體內容。
從那時候開始,哥達·米斯爾就確定格恩不會放過自己。
“你也很聰明,米斯爾子爵,如果你要是個平民,我想我會很願意跟你交朋友。”
格恩表達了對哥達·米斯爾的敬意。
這是一個值得格恩尊敬的貴族,他打破了格恩對於貴族的基本認知,認識到精英教育下的貴族是什麼樣子,改變了格恩對於貴族的看法。
可是,他得死,必須死,因為他是貴族,而格恩是平民。
諾德王國,平民與貴族之間永遠不在一條平行線上。
而平民想要成為貴族,隻有戰場立下功勳,被國王授予勳章,成為王廷貴族。
諸如艾斯伯爵就是這種王廷貴族,但王廷貴族依舊是不被這些傳承下來的地方貴族所承認的,就像是一個經商世家,永遠不會承認一個有實力的暴發戶可以跟自己平起平坐一樣。
這是傲慢,是偏見。
格恩,要想打破這些傲慢與偏見,隻能用手中的刀,把這些地方貴族,通通砍碎!
盡管他很欣賞某些帶著傲慢與偏見的人。
“你家族的贖金到了,我猜他們會在放了你後對我發起進攻。”
格恩說著,把腰間的匕首丟給哥達·米斯爾,繼續說道:“你很聰明,米斯爾子爵,你知道我不會放過你,但我可以給你留一個體麵。”
話落,格恩轉身出門。
與此同時,大量披甲士兵湧入進來,齊齊圍住哥達·米斯爾。
哥達·米斯爾苦笑,搖了搖頭:“格恩啊格恩,拿到了第納爾,你是一刻不想讓我多活啊。”
他沒有絲毫猶豫,持刀捅入自己腹部。
眼神,開始失去光彩。
腦海中閃過自己的一生,從小備受家族寵愛的他,除了自由要什麼有什麼,平民為了學習認字砸鍋賣鐵時,他已經熟讀典籍,平民長大的夢想是當一個騎士,而他長大的夢想卻是打造一支騎士隊伍。
他苦惱,他希冀,他有了平民遙不可及的生活,可他卻厭惡那樣的生活。
終於,他長大了,他領兵征討了大大小小的山賊,甚至一些不知趣的貴族,他贏了無數勝仗,但他沒有驕傲,每一場戰爭他都用盡自己全力。
他是個天才,天才往往是孤獨的,家裏兄弟都非常嫉妒他,為了爭權奪利與他關係非常之爛。
他渴望朋友,他渴望有人與其同行。
格恩,有資格做他的朋友,可是格恩是平民,平民,怎麼可以成為貴族的朋友?
傲慢與偏見,把人分為了三六九等。
可若是沒有傲慢與偏見,三等人會想成為六等人嗎?
六等人沒有對三等人的傲慢與偏見,他怎麼能努力成為九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