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7章 一樁大冤案(1 / 2)

因為經常在外露宿,趙雲便讓人給他打製了一柄切肉短刀。

這柄短刀十分樸素,但在刀脊兩麵都刻著文字。

左側是【禦用】二字,右側是【趙子龍】三字。

趙雲將其抽出,將上麵的文字分別展示給這個女人看,問道:“認得上麵的字嗎?那是我!”

女人那陡然瞪大的眼睛說明,趙雲做對了。

“撲通!”

這女人猛然跪下。

“大王,我冤啊!”

這女人哭訴起來。

趙雲柔聲道:“地上涼,起來說吧。”

這女人一連向趙雲磕了三個頭,這才站起身來。

“你在田裏幹什麼?”

“挖田鼠,挖蛇。”

“挖來吃嗎?”

“拿去賣。”

“你家裏有些什麼人?”

“以前有我的丈夫,還有一對雙胞胎女兒。”

“現在呢?”

“丈夫被官府抓去做苦役了,女兒被官府強行收進了福利院。”

“你家犯了什麼事嗎?”

“不!我家沒有犯事,是有人,有人想要強行侮辱我,我丈夫把那人打斷了腿。官府不罰壞人,卻罰我們!”

女人說到這裏,情緒一下子變得激動起來,顯得有些崩潰,泣不成聲。

趙雲朝一旁的春香道:“你來問她,好生問清楚。”

春香點點頭,過來把女人攙住。

趙雲又向肖林示意一下,隨即繼續向前。

肖林安派拉索和春香一起,留在原地與那女人說話。

當趙雲繼續向前走了半裏路左右,春香小跑著追了上來,向趙雲彙報了詢問結果。

那個女人名叫麗沙,家境優渥,長相美麗。

上月某日。

一個貨郎來到麗沙家裏,發現家裏僅有麗沙和兩個一歲的雙胞胎,當即將麗沙撲倒,準備施暴。

危急時刻!

麗沙的丈夫馬都裏返回,當場打斷了貨郎的腿。

並夥同鄰居將其送進官府。

卻沒想到。

隔日,巡察司派人進入麗沙家裏,把馬都裏抓走了。

麗沙要求巡察司的人給個說法,對方說馬都裏故意傷人,情節惡劣。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百姓有異議,可以向督察院申訴。

麗沙經常聽報紙,也是懂得這一點的。

她就馬上趕往督察院,進行了申訴。

一天以後,督察院給了麗沙結果。

馬都裏故意傷人,情節惡劣,處五年苦役,罰沒全部家產。

對於這樣的判罰,麗沙根本無法接受。

好在!

馬都裏在枹罕城中有個好友,那人名叫沙恩,是官方認定的開明商人。

麗沙就去找沙恩幫忙。

沙恩無能為力,就去求助大商人豈可修。

豈可修是個熱心人,很快就動用關係搞清了真相。

原來。

被傷之人周雄,與父親周黑娃原是職業乞丐。

夏國建立以後,周氏父子都成了靠山村的有地農戶。

十月份以來,內閣大臣張鬆號召全國百姓吃苦耐勞,埋頭苦幹,艱苦創業。

周黑娃積極響應號召,沒日沒夜地苦幹,當場累死在工地上。

張鬆得知這件事情,寫了一篇文章頌揚周黑娃,文章被刊登在報紙上。

在張鬆的暗示下,靠山村為周黑娃立了“苦幹碑”。

立碑這件事,同樣被刊登在報紙上。

再之後,報紙還采訪了周雄,把他也樹立成了勞模。

也就是說!

周雄是內閣大臣張鬆樹立起來的勞模,身上不能沾染壞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