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味道好。
自己也跟著變漂亮。
但無論如何,也隻是吃人而已。
憑什麼,這吃人的就比吸血的要高貴呢?
這算什麼道理。
一個長老,血裔的長老,給美食者家族當狗,居然還要被這樣的羞辱。
“啊啊啊,”這個血裔長老忍不住叫了起來:“主人,主人,請給我最後的機會,我一定會收拾了他們!”
林內特抹了一把自己臉上的血。
此刻,除了她臉上的自己的血,根本看不出她立才被一銃子的爆頭了。
一頭被打爆掉,但對於林內特來說,隻是短短半分鍾就恢複了,何其恐怖。
僅此點上而言之,她倒是夠格給這血裔老奴當主人。
畢竟。
血裔雖然也有極強的恢複力。
但若是頭掉了,該涼也是要涼的。
怎麼可能如林內特一樣,腦袋噗地爆掉了,卻能在極短的時間裏長回去。
這簡直是神跡。
而不是魔法。
“好吧,別說我什麼機會都沒給過你。”
道森在旁邊說:“不過要是還不成,那你也太廢物了,就自己解決自己吧。”
“是,是,是的,林內特大人,道森大人,你們就放心吧,我會解決掉他們的,我會把每一個人都解決掉的!”
這怪物說完,進行了完全變身。
它不想的。
因為以前林內特和道森都告訴過它。
哦,這個變身,太醜了。
怎麼這樣醜!
醜到家了。
最好不要用。
但在老仆心中卻是十分感激。
因為一直不睡覺,對它影響很大的。
再這麼變身,是極其消耗本源的。
如果這樣變身還不能取勝,喝一點血,搞不好,它就要進入長眠,深眠,甚至可能是永眠。
當一個血裔不由自主的進入到長眠,深眠時,它就等於把生死置之度外。
在無法防備的情況下,任何人,哪怕一個孩子,都有可能把它拖出來當劈柴燒了。
這不是開玩笑的。
但是現在,這個老仆已經決定,拚了。
它為了白內特家族一直工作,這裏的生活已經是它生命的一部分。
它最大的願望就是在它長眠時,可以埋在白內特家族的墓地裏。
或是家族城堡的空地裏。
隻要是在白內特家,它就滿意了。
它可不想自己工作了一輩子,努力了一輩子,到最後,卻給趕出了白內特家族。
不,它絕不要。
嘶啦。
在這血裔老仆的背後,一對翅膀長出來了。
這是長老的證明。
隻有長老,才有這能力。
但夏元儀根本不懼,她一刀斬下。
竟是絲毫不懼,要和老仆奴硬拚。
老血裔心中暗笑。
終究是一個人類,我承認你也許很強,但再強也終究是一個人類。而我,到了這一步,已經擁有一個常人十倍的力量都不止了。
一根翅膀的尖銳骨矛,對著夏元儀就紮了過去。
正在這時。
王土地開火了。
一發發,一發發,帶出火焰尾的銃子,結結實實打在了血裔的身上。
這血裔立刻胸上開花。
這是被浸了聖水的銃子打中的。
道森搖了搖頭。
“太差勁了,也隻到此為止了。畢竟,低級的血裔受到了克製影響太多了,尖銳的木刺,白銀,大蒜,還有鏡子什麼的,簡直是在開玩笑。”
林內特也在搖頭。
“是啊,真是沒辦法,血裔這種東西,弱點太多了,不像我們,幾乎沒有弱點。”
這才是美食者看不起血裔的真正原因。
也對。
隻要細心了解一下,就能發現,血裔雖然強大,可這弱點實是不少。
有些血裔得天獨厚,可能弱點會少一些。
但不管怎麼說,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
有些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特點。
所以,人類隻要,事先掌握情報,就能以弱者之軀,反過來圍殺血裔。
這,真不是什麼難事。
“啊啊啊啊啊。”
血裔老樸叫了起來。
它叫的撕心裂肺,慘不堪言,這是執著,這是不甘,這是無論如何也要拚盡全力的決心。
從這老怪物的體內,一條條血管破體而出,老怪物也吐出了它長長的,都已經發黑了的舌頭,小手臂,小腿部,都有一條骨化成了骨刀從血肉中彈了出來。
它整個人都成了凶器。
人形凶器。
如此模樣。
如此恐怖。
隻是無論是道森先生,還是林內特女士,都厭惡的偏過了頭,不想去看哪怕一眼。
這真的是太醜了。
不過,這也是老血裔最強的形態。
即便連夏元儀也有了一些肝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