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現在那是非常恨小光點,覺得要是她不在婚禮現場出現,現在自己就算不能住在別墅,起碼也能住在那個市中心的大房子。
也或者小光點第二天才來,那也能分一半的身家,不至於像現在這樣一家人窩在這兩房一廳。
柳埠生隻能眼睜睜看著,雲何怡的家被拍賣完全沒辦法,要是柳家還沒破產的話他還能安置這些人,現在他也同樣陷入爭奪房子的漩渦。
柳家當時接他回家,為了安撫他,沈瓊給他母親買的房子,上麵寫的可是他的名字,在雲何怡家被拍賣的這些天。
他父親跟那些叔伯同樣找到柳埠生,希望他能將房子抵押,他們需要這些錢翻身。
這房子是沈瓊一次性結完賬的,所以現在他們用,是母親買的這點為理由,要麼賣掉平分,要麼抵押出去。
裏外的意思就是要柳埠生將這間房子貢獻出來,本來柳埠生還願意讓他們住,在被父親跟叔伯壓迫下,他報警將這些人都趕了出去。
柳埠生父親跟那些叔伯直接將他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將房子讓出來。
再爛那也是天道出錯後的豬腳,柳埠生還是得到了喘息的機會,他的律師以沈瓊還活的好好的反駁了對方。
法院判決這個房子是沈瓊女士買的,既然署名柳埠生了,那麼就是屬於他的,要是覺得不是那麼讓他們找沈瓊出來作證。
柳埠生父親跟叔伯不服,找到沈瓊訴苦,在他們的陳述下。
沈瓊本來完全不想再理會這些兒子,但見到這些兒子過成那樣,還是心軟的簽署了,她百年後,那個房子的繼承權平分。
也就是說柳埠生現在連將這些人趕出去都做不到,隻能眼睜睜的看著這些人又住了進去。
本來就不大的房子,三房一廳的房子住了十個人,柳埠生用名字是他的搶了一間房間,也隻拿到一個儲物間。
這房間隻能住下一個人,他沒辦法隻能到外麵去租房子。
他老媽在他離開後,又再次變成了保姆,一日三餐的伺候那些人。
施琅又重新買回那家公司,根據原主的記憶將那家公司帶上正軌,有施琅這個掛逼在,兩年內完成了,原主要十年的時間才完成的事。
雲何怡還是跟柳埠生結婚了,在知道自己懷孕後,雲何怡就拉著柳埠生去登記結婚。
雲何怡想用這個方式來捆綁柳埠生,他跟自己的妹妹實在是靠的太近了。這讓她很不放心。
可是柳埠生沒錢給她辦婚禮,就是直接登記完,帶回出租屋,就是兩家人吃個飯就算是結婚了。
陳靈跟雲尚他們對這非常有意見,但女兒非要嫁,加上又有身孕了,沒辦法再賣出高價。
不過陳靈還是將欠原主的債務,全都算到柳埠生頭上。
柳埠生本來還不想接的,不過他跟雲舒偷情的事被陳靈知道了,沒辦法隻能接了。
雲何怡自從懷孕後就沒有再出去工作,柳埠生被施琅製裁也找不到什麼好工作,隻能找個房地產當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