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達成了一致,剩下的就好談多了。
由盛達公司組建的團隊外包運營《Legend of Mir-2》,錦城公司支付每年保底80萬的外包費用,分季度支付,第一筆20萬的預付款、當天先行打到盛達公司的賬上。
“張總,你放心,我們盛達公司肯定能把遊戲運營好的,肯定能讓貴公司滿意。”簽完合同,陳大橋又開始意氣風發,他對自己的團隊非常有信心。
外包費用分三個檔次:一等:150萬,二等120萬,三等80萬,他有信心做到讓甲方公司滿意。
“嗯,陳總,我們錦城公司相信貴公司的能力,不然我們也不會把這麼重要的項目,交給你們去做了。”其實張永心裏有點不太明白,耗費這麼多的外包費,這些費用打造一個運營團隊綽綽有餘了。
“感謝貴公司的信任,我得趕回盛達開個會研究一下,如何上馬這個項目,有事的話電話溝通。”陳大橋把自己那份合同放進了公文包,開口告辭了,非常雷厲風行。
“好,等我回到錦城公司之後,我會把《Legend of Mir-2》的源代碼發到你的電子郵箱,就勞煩貴公司編譯漢化了,《Legend of Mir-2》比第一代確實要成熟很多。”
“好,不勞煩,應該的,走了張總,走了夏老板、顏女士,再見各位。”
陳大橋拎起公文包,走出了私人包間。
夏曉強打開了手機,重新開啟了鈴聲。每次談生意,他都是把手機調成了靜音。
手機上不知道什麼時候多了一條短信,打開一看,原來是洛老板發過來的,洛老板已經登機前往香港了。
“怎麼?想不明白為什麼這麼一個項目要找他們盛達公司來外包運營?”夏曉強回了條信息,看著張永有些欲言又止,便開口問道。
“老板,我們完全可以自己打造出一支優秀的運營團隊,而且可以更節約資金,我是覺得沒必要外包出去。”張永聳了聳肩。
夏曉強點了點頭,他又何嚐不知道,請人做,和自己做,哪個比較省錢。但《傳奇》這個項目太特殊了,注定會成為現象級的網遊,注定會開創多項世界之最,運營這個項目的人也會遭受到前所未有的謾罵,給點“代言費(汙名費)”理所應當!
“哈哈,張永,你竟然這樣說了,那就給你一個機會,你去招募團隊,給你的經費和盛達公司相等,你們團隊運營《一千年》,隻要到時候《一千年》的營收,不低於《傳奇2》的四分之一,那你的團隊也能拿頂格的150萬元運營經費。”
“四分之一?不低於四分之一?”張永有點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
自從張永接手這些業務之後,翰國那邊一直在極力推銷《一千年》,要知道,陳大橋相中的《傳奇1》,在他們翰國本土,隻能算是三流遊戲,就連目前《傳奇2》的測試數據好像也不太亮眼,《一千年》雖然在彎彎地區沒經營起來,但這款遊戲在他們翰國本土運營的不錯,雖然沒有推銷員說的那麼誇張,和他們的國民遊戲《天堂1》一樣受歡迎,但至少也是穩定在前五,屬於第二梯隊的佼佼者,他甚至覺得《一千年》運營起來,表現應該不會比《傳奇2》差。
“對,就是4分之1,不低於《傳奇2》營收的4分之1,你的團隊就能拿到頂格150萬元的運營經費,而且,你的團隊,你擁有最大的自主權。”夏曉強再次重申了一遍。
“老板,不低於4分之1的營收合適嗎?”
聽到張永如此一問,夏曉強也覺得這事確實有點難度,畢竟人家那是超級爆款,印象中,這《一千年》應該很耐打,就算到不了4/1,穩定在第二梯隊的頭排,應該沒多大問題。
夏曉強正打算著再降低點要求,降到5分之1,沒曾想張永卻說道:“支出同樣的費用,組建團隊,隻要求4分之1以上的營收,太不公平了,要不就這樣,一年時間,看看到底哪家公司的營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