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隻要想簽我家的孩子,就要給我的孩子提高待遇,若是提高不了待遇,就不要簽我家的孩子。”那位中年婦女依舊不依不饒的撒潑。
“這位家長,不知道我的同事剛才是否有給您解釋清楚,您手上這份三方知曉書,並不是勞動雇傭類的約定,隻是一份告知函,僅僅是將準備簽訂的內容作了詳細的說明,雖然嚴格意義上來講,即將大學畢業的學生們已年滿18歲,具備獨立的法律意識與責任,但考慮到都是以在校生為主,因此才有這份告知函。對於您提出的意見和想法,乘法工作室肯定是不會接受的,本身這份勞動協議的流程還未走入到雇傭雙方簽字確認生效的階段。所以,您現在可以帶著您的孩子離開這裏了,若是您再有任何影響這邊正常辦公秩序的事情,我們隻能報警並將監控視頻提交給警察。”陳法收起笑容,嚴肅的說著,並用手指向辦公區域的各個監控設備。
“反正我不管,您們都發通知了,我這就是來給孩子談薪酬的,就是警察來了,也是為人民服務的,你這就是欺負我們不懂法,趁機壓製和剝削我們。前麵拍一部電視劇就有小兩萬塊錢,不到3個月的時間,怎麼算都應該是5000每月,現在2000就像把我家孩子給綁定,你們比資本家還要資本家。”中年婦女喋喋不休的吐槽著。
其他三位家長聽完陳法的解釋,已經非常明白,這份三方知曉書的意義,並且也理解不滿意可以不簽,並不是強製性的,隻是看著這位中年婦女依舊在鬧騰,有心想看看最終的結果。張主任和羅主任原本還想以學院領導的身份勸解一下,沒曾想這位家長耍無賴,也隻能靜靜站在一旁。陳法沒有絲毫猶豫,給劉律師使了一個眼色,劉律師便回到辦公室報警。陳法看了看剩下三位家長,
“您幾位也是和這位家長一樣的訴求嗎?還是有其他的想法需要溝通?”
“您是陳法老師,對吧?我是宋可可的家長,這份三方知曉書,我們原本也不理解,不過家裏親戚是準備給孩子在畢業後推薦去一家企業上班,當然月收入肯定比臨時聘用協議上的要高一點,但是又比正式聘用協議上要低一點,我們是擔心孩子畢業以後,無法簽訂正式聘用協議,又耽誤去親戚推薦那家企業去上班。”一位中年男家長禮貌的介紹著。
“謝謝您的關注,也許您日常工作比較繁忙,沒有關注乘法工作室與古城藝術學院共建實踐實訓基地這個事情,當然更沒有關注前段乘法工作室的參股投資新聞發布會以及古城乘法綜合影視基地項目的啟動事宜。關於勞動聘用協議的事情,乘法工作室也向學院有過承諾,您作為成年人也明白,沒有學曆證書,作為雇傭方隻能降低標準來錄用員工,而轉為正式員工的薪酬也是略高於城市同類崗位薪酬,並且三方知曉書也明確寫明,沒有主動離職賠償金或其他賠償,對於乘法工作室已累計獲得過百億的參股投資,乘法工作室未來的人才缺口非常大,但我們依舊秉承不對社會招聘,僅麵向古城藝術學院在校生尤其雙方共建實踐實訓基地的學生們開放。孩子的工作確實對一個家庭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們理解家長的慎重態度,所以才有這份三方知曉書,相信家長和孩子們的共同商量後,才會有一個準確的決定,學院方也是作為見證的態度來證明這個流程。”陳法微笑的回答著家長的問題,然後看向另外兩位家長,繼續詢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