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說“市偵察大隊”
如此情況,讓李慈摸不到頭腦,車輛信息登記的人不是車主,真的車主又平安無事,那被燒死的人到底是誰?
20分鍾後,侯勇來到市局,一名偵察員將他帶到隊長辦公室。
侯勇確實瘦的跟竹竿一樣,恐怕一陣大風都能被吹倒。
“侯先生,你朋友說那輛車實際是你的,但看你如此上火的模樣,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李慈問出心中的疑惑。
“是這樣的,我發現開網約車不怎麼賺錢,我發現把車租出去比我自己跑車要賺的多,幾個月前就把車租出去了”
侯勇說話間,從懷裏掏出一張汽車租賃合同,租車人名叫楊雷,租金是一個月3000,押金1萬,租期一年。合同上麵還有楊雷的住址以及身份證號碼,而租出去的時間在6月份。
“侯先生,你對這個楊雷熟嗎?”
“也不是很熟,我當時也是在租車公司留的信息,他們幫忙介紹租車人,各抽取百分之十的介紹費,當時我看楊雷出手闊綽,一下子給了三個月租金還有押金,就把車租給他了,要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打死我都不會租給他啊,我當時買的時候可是花了10多萬啊。”
侯勇臉上出現懊惱的表情。
“他上個月付你租金的時候,有沒有什麼拖欠耍賴之類的事情?”
侯勇拿出收款記錄說道“上個月,他又一次性轉賬三個月的租金”
收款記錄顯示9月份收款9000元。
從侯勇這裏了解到,他把車租出去後,看到楊雷出手闊綽,就很少過問汽車得事情。他跟租車人說過,車輛發生碰撞概不負責,楊雷也爽快的答應下來。
這種情況,讓李慈感覺到不對勁,
楊雷從租車開始都是一次性轉賬3個月租金,這說明他很有可能是不差錢,也不想被車主打擾。
那如果真是這樣,他租下汽車的真實目的,就得讓人仔細琢磨琢磨。
再撥打電話後,傳來關機的聲音。
沒多久,一份資料被送進辦公室。
楊雷,男,35歲,離異,目前無固定工作,有著多次違法犯罪記錄。
13年前因打架鬥毆被關押一個月。
12年前因持刀傷人被判刑3年,後積極配合勞改,被提前釋放。
10年前因入室盜竊再度被判刑。還是積極參與勞改,被提前釋放。
5年前因酒駕,被當場逮捕。同年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拘留。同年再度因參與賭博,被拘留。
1年前因打架鬥毆再度被拘留,
這麼一個劣跡斑斑的人,進鐵欄杆房子的次數比回家都多。
李慈看著這份資料陷入沉思,凶手殺害他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5年前到最近的1年他去了哪裏?幹了什麼?
這隻是目前調查到的信息,那會不會還有一些不知道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