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寧國需要五年(1 / 2)

孫誠冷笑,“丁訟師,說話要有證據,可不要用猜測。

不然可就是誹謗了,要受割舌之刑,就是你是仕林中人,也得被貶為庶人。”

丁意一驚,他這才明白麵前的是興盛侯,雖然有人請他為老劉頭打官司,並保證他的安全。

但興盛侯可不是一般人,他可是為了給下屬出氣,敢砸郡王府的狠人。

要是真得罪了他, 他都不用動手,隻要使個眼色,自然有人會為他辦好的。

他馬上訕訕的笑笑,拱拱手道:“學生是說的有些不妥,還請侯爺恕罪。”

孫誠見他服軟了,這才放過他,“剛才說了第一種情況,第二種就是像老劉頭這樣的情況。

同樣技術,如果他不是盜用,是自己研究出來的,那專利就是誰先申請歸誰?

專利司已經查過,張氏刀剪鋪申請的專利是他自己發明的,與老劉頭無關。

按照專利法,專利歸他所有,任何人想要用,都必須付專利費,哪怕是老劉頭。”

“要是這樣,老劉頭不是虧了嗎?”

“那也沒辦法?要是他一直不申請專利,那別人就不能申請嗎?工業要進步,國家要發展,不能讓某些人占著茅坑不拉屎。”

眾人聽了,這也有些道理。你發明了這種技術,你不申請專利?難道就不準別的人發明嗎?別人也想發財呀!

丁意一聽,這輿論好像轉過來了。“可法不外乎人情,這樣做是不是有些過分?”

“知道法的原則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老劉頭的事,既然有法可依,那就有法必依,不能更改,專利是別人的,專利費必須要交。”

老劉頭心中歎了口氣,我為什麼不申請專利?我糊塗呀!我交了專利費,掙的錢就少了,日子過的就沒有以前舒服了。

“你說的法不外乎人情,這是判決之後的事。

我專利司與張氏刀剪鋪經過協商,讓他免收了老劉頭的專利費,畢竟這技術是他先發明的嘛!”

老劉頭大喜,連連磕頭,“多謝興盛侯。”

外麵的百姓也認為興盛侯做的好,既維護了法的尊嚴,也為老劉頭找到了後路,紛紛誇讚孫誠。

丁意見事不可為,也隻得偃旗息鼓了。

此次事件後,專利司的運作徹底走上了正軌,申請專利的人又來到一個高峰。

他們也怕自己發明的技術,別人也有。自己申請專利要是落後了,那可就倒黴了。

許多工匠將手中的技術申請為專利後,也不怕人偷竊了。紛紛去軍工四司應聘,軍工四司的人員到達了飽和。

軍工生產不但恢複從前的產量,新技術的應用,也讓質量大幅提升。

在孫誠的技術革命下,鎧甲司的鎧甲,已不是魚鱗甲,被改成板甲,用水力衝床生產,即降低了成本,還提高了防護。

兵器司的兵器,用上了夾鋼工藝,兩層軟鐵夾著一層鋼,不停折疊鍛打。

這既保證了刀刃鋒利堅硬的同時,又能保持刀身強韌,不易折斷。

再加上水和油配製的淬火液,讓刀刃更加堅硬,刀身也更加堅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