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中,張俏感覺有人在摸自己,手粗糙的像枯樹皮,還往下扯她的衣服。
“長的真俊啊,這五百塊錢,花的值!想不到我劉老漢,打了一輩子光棍,還有這種豔福……別急啊,小媳婦兒,先把這碗紅花喝下去,等你肚子幹淨了,咱們就洞房!”
啥?
洞房!!!
她不是在參加記者會的路上,一腳踏空,不小心摔了一跤嗎?
怎麼就洞房了!
頭很暈,張俏努力睜開眼睛,就看到充滿鄉土氣息的小土房裏,一猥瑣老頭正麵色潮紅的對她上下其手,接著,他轉身端過一碗中藥,就要捏住她的鼻子往她嘴裏灌。
人又老又醜就算了,他給她吃的是什麼?
嘔!!!
好他麼想吐!
大概真怕自己吐出來,張俏使出洪荒之力,對準老頭兒的胯下就是奮力一踹:“給我滾啊,臭流氓!”
身後傳來殺豬般的慘叫,張俏飛快的跑出院子,院子裏的大黃狗都被她嚇的跳到了狗棚上,傻呆呆的忘了汪汪。
一直跑到大路上,沒見身後有人追過來,張俏才減慢速度,調整呼吸和心跳,理順眼前這奇葩的劇情。
她穿書了!
原本張俏是一名財經記者,在去參加新聞發布會的路上,一邊看小說,一邊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直接就穿進了這本八零年代小說裏,成為裏麵和她同名同姓,男主角林天越那個不作不死的炮灰前妻。
原主張俏的母親見錢眼開,為了八百塊彩禮,要把她嫁給在工廠上班的二婚老男人。
張俏不肯嫁,連夜逃出去,找到她的相好,在縣裏工作的王副主任,想讓他娶了自己。
可當天晚上,她喝多了,再醒來,竟陰差陽錯的,和當地最有名的二流子,也就是男主林天越睡在了一起。
再後來,張俏懷孕了,她找上林天越,兩個人就這麼湊合結了婚,開始搭夥過日子。
張俏一直覺得自己嫁虧了,不甘心的她,每天大作小鬧,搞的家裏雞飛狗跳,後來,林天越因為投機倒把出了事,被送進了局子裏。
張俏耳根子軟,經不住她媽的攛掇,直接卷錢走人。
在家裏才待了幾天,誰知,她那個吸血鬼老媽,又迫不及待的五百塊把她賣給了當地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光棍。
那劉老漢,又老又醜,聽說還是個太監。張俏她媽知道她不肯,這次先把她迷暈了,才把人送過去。
於是,就有了張俏醒來看到的那惡心的一幕!
在書裏,原主的下場比較慘,被老光棍折磨的孩子流產,落下一身的病,精神也不太正常,沒活到三十歲就掛了。
倒是男主林天越,原本就腦子活泛,擅長做點小生意,後來借著改革開放的春風,,林天越一路扶搖直上,發了大財,成了億萬富豪。
那是富豪啊!
張俏都懷疑原主腦子有泡,一手好牌打的稀爛,如果她就這麼安安分分跟著林天越,以後豈不是有享不完的榮華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