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夜與洛為霜坐在沙發上,看著仆人一件一件地拿出衣服放在自己身前展示著。
每當耿夜選中一套,就讓人把衣服放到待選區。
其實,耿夜並不需要多麼好的衣服。反而是,洛為霜覺得耿夜需要一些禮服,正裝一類的。就這麼各種選了四五套。
總共下來,選了二十多套衣服。
倒是給洛為霜選的時候,耿夜就很用心了,哪怕有一點瑕疵與不滿意,也都不要。
購物是愉快的,更何況還坐著把東西買了。這種讓買東西的上門展示的操作,給洛為霜帶來了極大的心理滿足。
甚至左靈犀與龍秀也被吸引過來,心動不已。
洛為霜看出了好姐妹的心思,拉著她一起觀看服裝秀。隻留下龍秀一個人在門外幽怨的看著耿夜。
耿夜直接視而不見,繼續購物。
一番挑選下來,洛為霜隻選擇十套衣服。左靈犀也買了三套。
耿夜豪爽地對著老板招了招手。
“多少錢?”
“先生您好,一共是三十枚金幣。”老板一臉肥肉笑得都擠出了幾條皺紋,小眼睛討好的看著如此豪爽大氣的耿夜,一想到今天的業績,更開心了。
要是放在平時,一天恐怕連一件衣服都賣不出去。一來是價格貴,是為地位高的人準備的,二來是高階層的人也不是天天買衣服。
“什麼?三十枚金幣?”耿夜拿衣服的手一抖,差點掉在地上,“怎麼這麼貴?”
“每一件衣服都是用的最好的材料,比如這件,是雪獸的皮毛製作而成。比如這件,是上等冰蠶絲製作而成。每一件衣服都有一定的防禦能力,都是精品。這還是您一次性購買這麼多,為您打了八折。”胖老板神色不變,一一介紹起來。
耿夜心都在滴血,之前在麵包店和溫馨旅店使用的貨幣也才是銅幣。本以為買件衣服能花多少錢,再多也不過幾枚銀幣罷了。
在迷霧城,一枚銀幣兌換一百枚銅幣,一枚金幣兌換一百枚銅幣。
誰曾想,居然一件衣服一枚金幣。這簡直是搶劫啊。
啊不,搶劫都沒這賺錢。
一抬頭,看著洛為霜與左靈犀的神色,似乎早已習以為常,看來這老板真沒騙自己。
“弟弟,我們不是說好了嗎?我送你幾套衣服,這是做什麼?”洛為霜看出了耿夜的窘境,拿出一袋金幣來,讓老板自己拿。
胖老板剛準備上前,卻被耿夜攔下了。
“等一下。”
耿夜將一袋金幣拿了出來,也從另一個口袋摸出了一枚金幣,一起丟給了胖老板。
“剛好三十枚,拿去吧。”
這一下,耿夜幾乎就成了窮光蛋了。好不容易搶來的金幣,一枚都不剩。
“感謝惠顧。”胖老板連連感謝,隨後帶著仆人,收拾好東西就離開了這裏。
耿夜強忍著不去看他們,生怕自己忍不住,把金幣搶回來。
“弟弟,趕緊換一套試試。”洛為霜笑著說道,順便拿了一件衣服比劃了下。
“這件就不錯,很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