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之所以認為,受害者是在房間裏突發變故而死,主要就是依據蘇西之前回答的兩個問題。
首先,博蒙特市的夏日非常炎熱,格雷格又是一個很怕熱的人,在當晚的七點三十分,保險絲熔斷以前,他的房間裏肯定是開著冷氣,因為運行了一段時間,屋子裏的溫度很涼爽,因此當維修人員重新修複好電路時,他很可能忘記將冷氣重新打開,另外,在發現死者的時候,他的香煙是在左手上,並不是慣用的右手,上麵隻有他的指紋和唾液,從屍體側身的位置判斷,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也許想要騰出右手來開門求救,所以才將煙換到了左手上,這一切都說明了一個問題,格雷格應該是在八點三十分修好電路,到室溫再度升高,甚至點燃的香煙還沒有熄滅以前,這一段很短的時間裏,就因為某起突發事件死掉了。
在過去的幾個月時間裏,警方曾經對348號房間,進行過反反複複的檢查,確定除了格雷格本人以外,當晚沒有出現其他人的痕跡,因此一直以來的推論,都集中在受害者,是在房間外的某個地方遭到毆打,然後再以某種方式被弄了回來。雖然不可思議,但肯的重建很有說服力,這樣既能解釋現場的痕跡問題,又能夠更合理的說明,格雷格為什麼會倒在朝門的地毯上。死者很可能根本不是在外麵被人打死,而是有某種快速而致命的方式,讓他在房間裏的幾分鍾,甚至幾秒鍾內迅速的死亡,這是一起設計極為精巧的,密室殺人案。
確定了新的方向,在警方的配合下,肯開始對屋子進行新一輪的搜索,可他將348號房間的每一個角落,裏裏外外的檢查了無數次,找遍了房間裏所有可能藏起機關的地方,卻沒有發現什麼有用的線索,緊接著,他又去問詢了當天晚上酒店的相關人員,反複的比對證詞,折騰了好幾個星期,同樣一無所獲。
五月的一天,肯與警探斯科特,詢問了本地電工工會的一些工人,看能否從隔壁349號房間,幾個住客的工作圈子裏,打聽到一些小道消息,這些人大多數都知道酒店裏死人的事情,但因為都是道聽途說,所以了解到的消息也各式各樣,其中的一個人還很興奮的說到,他聽說這起事件是一起槍殺,斯科特感到莫名其妙,認為又是白費功夫,但肯卻聽了進入,因為雖然不確定這種說法是從哪裏來的,但子彈的威力,的確可以在瞬間破壞一個人的內部。
有了新的靈感,當天中午,肯再次回到了房間裏,將所有的牆壁和地板,重新進行了一次檢查,最後將注意力放到了門後一個凹洞上,這個站凹洞他不是第一次看到,但由於看起來很像是門把手,撞在牆上留下的印記,所以之前他與警方都沒有引起重視,這一次,肯特意的將門把手往牆上撞去,卻發現把手根本沒有撞在凹洞的位置,感到不對的偵探,立即前往了隔壁349號房間,結果發現在同一位置的牆上,也有一個被牙膏填過的凹洞,他找了一隻激光筆,從349號房間的凹洞進行了打光測試,發現兩個房間的孔是通的,而且,激光直接就照在了,348號房間床上的位置,經過比對,這個凹洞就是一個彈孔,格雷格真的是被人用槍打死的。
因為屍體早已火化,無法再次確認死者的狀態,要抓捕嫌疑人,就需要找到子彈,還需要推翻先前的屍檢結論,肯找到了負責屍檢的布朗博士,對方才開始始終認定,格雷格就是遭到毆打致死,但在兩人重新檢查,屍檢當時留下的照片時,布朗博士才發現,陰囊部位之前被認定是撕裂的傷口,的確有可能是子彈擊穿的痕跡,由於那部分的皮膚很軟,整個傷口軟塌了下來,因此此前他一直認為,是遭到某種尖頭皮鞋踢打導致,法醫趕緊查閱了其他部位的照片,發現心髒朝下的那個所謂的撕裂口,其實就是一個彈孔,而子彈很有可能就在死者已經被火化的心髒裏,到了這裏,事情已經非常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