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靈與肉必須結合(1 / 2)

酒店包廂,朱雲飛和警花葉思琦吃晚飯,肖芸回了家。

葉思琦看著張少華,覺得張少華越來越陌生,過去的張少華點的菜都是海參鮑魚等名貴菜,酒喜歡喝大拉菲,可是今天張少華點的都是家常菜,是鯽魚燉蛋白菜燒肉丸等,酒點的是啤酒,張少華從來都不喝啤酒。還有,張少華抽煙,今天到現在都沒有抽一支。張少華抽的香煙是三字頭軟中華,或者是粗大的雪茄。

張少華點菜時的神態無比囂張,服務員動作稍慢,他會把菜盤子扔過去砸。

葉思琦想不明白,不敢問,隻怕問的話,又被斥罵。

葉思琦感覺現在的張少華非常好,顯得很儒雅有文化。

張少華吃飯的速度非常快,隻喝一瓶啤酒。

吃飽喝足,張少華用手抹臉,而不是用多張餐巾紙仔細擦嘴。

葉思琦開車送張少華回家。

萬家燈火。張少華坐副駕駛室,顯得非常沉靜,仿佛正在思考。這與過去的張少華完全不同,過去的張少華會放聲唱歌,會伸出手在她身上亂摸,當車歪歪扭扭亂開之時,他會感覺到刺激。

還有,吃過飯後,張少華會打電話給狐朋友們狗友,到夜店K歌。

張少華不到半夜絕不會回家。

今天剛吃完飯,他居然就要葉思琦送回家,這不是張少華的風格。

葉思琦是刑偵隊副隊長,她有著職業的敏感性,她以為,張少華肯定有問題,感覺這個張少華是冒充的,是有人披著張少華的外衣假冒了張少華。

回到張少華家中,朱雲飛往三人沙發上一坐,對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葉思琦笑說:“你可以回去了,我想一個人靜一靜。”

葉思琦看著張少華眼淚含著眼眶中,小聲問:“你怎麼了?不喜歡我了,還是發生了什麼事?過去你會巴不得讓我陪你,你今天怎麼會趕我走?”

朱雲飛搖頭說:“那你坐一會再走吧!朱雲飛的死對我觸動太大,他是個有才華的青年人,他不該死,但他卻死了。看著他的遺像,我突然感覺總有一天我也會變成遺像。他還有很多純樸的村民替他辦喪事,我死時會有人替我辦喪事嗎?弄不好,我會變成孤魂野鬼,獨自在曠野流浪。天很低,野草很茂盛,到處是張著血盆大口的野獸,而我躲無可躲。”

葉思琦的眼睛中又有淚滾落,她情不自禁地來到張少華身邊,倚著張少華坐下,把嬌臉埋在張少華的脖彎處,哽咽說:“不要說了,親愛的,我好害怕。”

朱雲飛繼續說:“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人生何其短暫,即使壽長如彭祖,也隻是一瞬間。每個人的一生又何其相似,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複計東西?”

葉思琦抬起頭,捧住朱雲飛的臉,盯著朱雲飛的眼睛看著。剛才張少華說出的詩句,過去的張少華永遠都說不出來。但葉思琦已不敢再問,隻怕問後,張少華會扇她耳光。

朱雲飛知道葉思琦關心的疑問有很多,但朱雲飛已不再擔心有人會發現他是假冒的張少華。朱雲飛決定,從現在起,要把自己的靈與肉與張少華結合起來。

現在靈是靈,肉是肉,兩者水火難容。

朱雲飛決定,想幹什麼,都聽憑心靈的召喚去幹,絕對不要有違心靈。

葉思琦警帽已脫,但警服仍穿在身上,她沒有時間回家換普通百姓的衣服。

朱雲飛覺得已與過去的自己了斷了,必須在內心中把自己當成張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