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亂世章法(1 / 1)

西漢為長沙國都城。東漢複為長沙郡治,上隸荊州。魅力長沙

吳晉南朝,臨湘析出湘西,臨湘為長沙郡首邑,南朝宋開始,湘西為衡陽郡(長沙郡析出)首邑,上隸荊州或湘州(西晉懷帝永嘉元年即公元307年分荊、江二州置)。

公元589年隋統一中國,廢州郡,行州縣二級製,臨湘(省湘西)改稱長沙縣,為潭州州治(大業三年隋一度改潭州為長沙郡)。

唐武德三年人唐版圖。貞觀元年設十道,潭州(天寶元年即742年,潭州改為長沙郡,至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即758年1月19日複改為潭州)暨長沙縣屬江南道。開元二十一年分十五道,潭州屬江南西道。後唐天成二年六月十七日(927年7月18日)馬殷“以潭州為長沙府”,長沙為楚國都城,周太祖廣順二年(952年),南唐邊鎬陷長沙,湖南政治中心移至朗州(常德)。

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年)二月,入宋版圖,至道三年(997年)分全國為十五路,潭州為荊湖南路路治。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設善化縣與長沙縣同附廓,潭州轄長沙、善化、瀏陽、寧鄉、湘潭、湘鄉、益陽、安化、湘陰、醴陵、茶陵、攸縣等12縣,直至民初,長沙城為路、州及長善二縣治所。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正月初一(1276年1月18日),長沙入元版圖,設安撫司。十四年設潭州行省,十八年二月初九(1281年2月28日)遷潭州行省於鄂州,稱湖廣等處行中書省,徙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路。天曆二年三月初九(1329年4月8日),文宗以“潛邸所幸”,改潭州路為天臨路,轄五縣七州。元順帝至正二十四年(吳王朱元璋甲辰年九月二十四日)(1364年10月19日)徐達領兵至潭州,改天臨路為潭州府。

洪武五年六月,潭州府更名長沙府,轄十二州縣,上隸湖廣布政使司。[4]

清順治四年四月初八(1647年5月12日)高士俊領兵入長沙,長沙納入清版圖,沿明製設長沙府,上隸湖廣,仍轄十二州縣。康熙三年(1664年)湖廣省設右布政使司、湖南按察使司於長沙,偏沅巡撫移駐長沙。清雍正元年(1723年)改湖廣右布政使司為湖南布政使司。清雍正二年(1724年)改偏沅巡撫為湖南巡撫(仍隸湖廣)。長沙(府)城自此為湖南省會。長沙府上有鹽法長寶道。乾隆時長沙府城不僅為巡撫治,亦為布政、提學、提法三司,巡警、勸業、鹽法、長寶四道治所。

民國元年(1912年)4月,並縣歸府,長沙、善化二縣合並為長沙府直轄地。

民國二年(1913年)9月改定,舊長沙府附廓首縣裁府改縣。

民國三年(1914年)6月2日,湖南劃為四道,長沙縣屬湘江道(即原長寶道,1916年裁撤武陵道,其中11縣劃歸湘江道)。1914年廢都甲設鄉鎮,長沙縣轄7鄉11鎮。

民國九年(1920年),長沙設市政廳,年底設市政公所。省會警察廳設東、南、西、北、外東、外南、外北、商埠8個警察署(區)。當年廢除“道”,縣直屬省。

民國十九年(1930年)7月27日,中國工農紅軍攻入長沙,成立長沙市蘇維埃政府)聯底,長沙城分設東、南、西、北、外東特、商埠6個區,下轄158街團,街團下轄甲、牌、聯(結),5家為1聯,2聯為1牌,10牌為1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