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章 朋友再見,愛人再見(1 / 2)

從西城回到桂安。三人一路無言。一是案件沒有更清晰,李雨仍然了無音訊;二是了解李雨更多,對結局的擔憂更甚。

“小啞,你怎麼看?”送走了張柔,溫河也是一身疲憊,癱在了躺椅上。

“別小小小的,咱都多大年紀了?”張歌啞嫌棄道,“從表麵上看,王遠洋確實行為反常,值得查一查。”

“聽劉老師說,王遠洋回國後沒有回桂安,一直呆在西城。”

“能理解,桂安隻是小城市,留學生回來也不一定能找到好工作。”

“陳斌說,李雨隻有在有法律援助案件時才去西城,平常住在桂安。”

“周末夫妻?”

“難道他倆感情確實出了問題?李雨跟人跑了這事是真的?”張歌啞一雙滴溜圓的眼睛睜得像銅鈴!

溫河搖搖頭,“就算感情出問題,還有孩子在呢。你覺得李雨像是那種扔下孩子不管的人嗎?”

張歌啞也索性躺了下來。這是她跟溫河學的。

如果事情毫無進展,不如躺平看看。

躺著躺著,張歌啞感覺快睡著了。迷迷糊糊聽溫河說,

“好,我們馬上過來。”

“什麼事?”

“快走,李雨的孩子被搶走了。”

電話是李浩打過來的。說午後,母親和自己老婆正在家午休。王遠洋的母親突然帶人出現,強行搶走了孩子。

“這孩子一直是我和小雨帶的,小雨現在也不見了,孩子又被他奶奶搶走了。我怎麼跟小雨交待啊?”李雨的母親哭得稀裏嘩啦。

“我當時看她來勢洶洶,對她說,孩子還小,抱來抱去的,可別再生病囉。可她也不管不顧啊。”李雨的母親繼續哭訴。

“後來,我看也沒什麼辦法。對方人高馬大,我還懷著孕。就說給孩子收拾點衣服,想拖著點他們,報警處理。”李浩的妻子說,“老太太一句不用了,抱著孩子就走了。進門也就一兩分鍾時間。”

“怕是報警也沒用。她是孩子奶奶,李雨現在不見了。第一監護人是王遠洋。”溫河提醒到。

李浩非常著急,拉著溫河說:“溫律師,我姐是從我家出門後不見的。她出門前專門囑咐過我們。無論誰來,都不能把孩子交給他。”

“包括孩子的父親?”

“嗯。”李浩點點頭,“我姐特別說了,包括王遠洋。”

“你以前為什麼沒有提這事?”張歌啞問。

“姐姐是非常認真的一個人。撫養孩子一直是親力親為。我以為她就是不放心,姐夫一個大男人,毛手毛腳。怎麼照顧孩子?”

“姐姐失蹤都快三個月了。這三個月姐夫和家裏人並不怎麼關心孩子。我想著是他們也在著急找人,顧不過來。”

“沒想到突然不聲不響地就過來把孩子搶走了。”李浩著急地直跺腳。

“走吧,我們去見見王遠洋。”

李浩給王遠洋打了電話,能聽出來,對方禮貌但疏離。在李浩再三邀請下,王遠洋同意在酒吧見一見。

冬季的桂安有一些濕冷。這種冷像是水汽滲進了骨頭,從裏到外,凍得透透。冷的水汽打濕你的鞋,褲子,外套,隻有最裏麵的體溫還讓人能喘喘氣。

下午的陽光顯得尤為珍貴,金黃的光芒照著人身體暖洋洋的,把身上的濕氣也除了一半。

王遠洋沒想到有其他人在場。

“姐夫,這是律所的溫律師和張律師。”李浩介紹道。

“還找了律師,怎麼,有官司要打?”王遠洋看著似笑非笑。

“姐夫,阿姨突然把小寶接走,也沒給家裏人說一聲啊。”

“我媽把小寶接走了?”

張歌啞有點詫異,王遠洋竟不知道這事。

“孩子奶奶想孩子,想看看孩子,都能理解。但是也沒提前說一聲,不說我們,孩子也嚇得不行啊。”李浩的妻子也在旁邊幫腔,“且不說我們家帶了快一年,出錢又出力的。”

王遠洋扯著嘴冷笑。

“出錢又出力?我們家給你們家的,還少嗎?”

“你們住的房子,開的車,哪一樣不是我家買的?”

“你!”王遠洋指著李浩的腦袋,“爛賭成性,上百萬的賭債,誰給你還的?天上掉的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