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著眸子,腳尖踢著地上的石子。
腦袋亂糟糟的,有些不知所措。
穿越這種事情,她是沒想到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
以後該怎麼辦?
關鍵是心疼她那省吃儉用、拚死拚活存下來的八千塊錢啊!
好不容易全麵解封了,狠了心要奢侈一把,報了隔壁古城一百塊錢一日遊的旅行團,還沒遊到,人就沒了……
心不是一般的塞。
心中想著事情,也沒注意到,腳下的石子就踢到了前麵的賀淮腿上。
賀淮頓下了腳步,轉頭看向了她。
薑苗苗抬眸望著他,眨了眨眼睛,隻以為自己踢到了他生氣了,連聲道歉。
看著她眼裏泛著清澈的愚蠢,賀淮略皺起了眉頭。
怎麼覺得她好像……
好像變了個人似的?
昨天晚上還對著他怒目而視,一副潑婦罵街的模樣,甚至還動手揚言要掐死他,怎麼今天就變得這麼乖巧了?
不過,想到她之前做的事情,又是覺得氣上心頭來,也沒再理她,轉身就回去了。
薑苗苗也沒在意,順著記憶,回到了賀家。
站在了門口看了一眼,也沒進去,就坐在了門口的石頭墩子上。
隨手拔了根草,叼在嘴裏,仰頭望天,無奈歎氣。
她穿越到了1973年的團結公社英雄大隊第四生產小隊。
原主今年二十歲,跟她同名,是這裏土生土長的姑娘,隔壁薑家舍生產隊的。
原主長得俊俏,水靈靈的,多少人都打趣她,說她是生錯了地方。
小姐身子丫鬟命。
原主心裏有個心上人,是從城裏來的知青同誌,名叫程俊峰。
村裏沒蓋知青宿舍之前,他就宿在了原主的家中。
程俊峰就是那種典型的奶油小生,長得極其俊美。
跟賀淮那種英氣不一樣,他俊俏得過分。
尤其是那雙桃花眼,就像是能勾人心魄似的。
原主是個沒見過世麵的姑娘,小學也沒上兩年,去的最遠的地方就是公社的供銷社。
少女懷春的年紀,被他那雙桃花眼一勾就勾去了魂兒。
原主的家人瞧出了些端倪,知道程俊峰不是正經過日子的,生怕兩人年少不經事會做出什麼越軌的事情,趕緊托媒人說親想要把她給嫁出去。
縱然她再怎麼反抗,也沒用。
也就是這時候上麵通知老三屆和參加勞動兩年的知青可以參加今年的高考,程俊峰參加考試,考上了大學,立馬就收拾東西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原主心灰意冷,和賀淮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結合的。
新婚夜,原主是抱著魚死網破的心,沒想到賀淮倒是沒強迫她。
他隻說:“這種事情是兩情相悅的,你我如今沒有感情,我也不會逼迫你。”
原主不喜歡賀淮,賀淮也就像是應付似的,請了假匆匆回來完成了婚禮,馬不停蹄地又走了。
在賀家的日子倒也不算差,賀家人對她都很和善,她是準備要好好過日子的。
隻是,這時候程俊峰又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