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衙門口,古風就先進去稟告縣丞了。縣丞聽了心裏也有點打鼓,對於本地出身的官員,他多多少少也曾了解過一些,這個張翰林,他自身的官職並不高,可人家所在的部門是天子的近臣,輕易不能得罪,加上他嶽父大人更是一個老翰林,部門之首,說句不好聽的,隻要他在皇上麵前說幾句,自己能不能保住官職就不說了,能不能活著才是大事呢?可府城那位也不好得罪呀。
縣丞有點責怪古風給他攬了件破事回來,要不是他,府城那位怎麼會知道大熊的事?現在搞得自己裏外不是人,唯有見一步走一步了,大不了最後就把事情推到張翰林身上,諒府城那位也不敢因為此事去找張翰林的麻煩。
原來在縣丞看來,這件事吧,就是一件小事情,一個畜生而已,到時結案後就把它送到府城去,再對外說已經打死這頭畜生不就行了?至於戶主嘛,會做人的罰點錢就放出去,不會做人就關牢裏幾天唄。可現在張文卷進此案來了,那一切都不好說了。
見到張文走進來,縣丞忙站起來行禮:“卑職見過張大人。”
“無需多禮,縣丞大人,本官隻是過來旁聽的,大人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無需理會我。”張文擺擺手,便在一旁坐下。
縣丞正了正衣冠坐下,宣布開堂。黎亮和那名被熊咬傷胳膊的男人進來了,兩人跪下向大人行禮。
縣丞拍了一下驚堂木,問道:“堂下何人,因何事上告?”
“草民黎亮,家住小溪村。”
“草民鄭狗子,是清山村之人,草民要狀告黎亮縱熊傷人。大人你看看我胳膊都快被咬斷了,請大人幫我做主啊。”鄭狗子連哭帶唱的說了一段。
“你怎麼知道是黎亮家養的熊咬你的?”
“大人,臘月二十五那天,就是他們帶著一隻熊到我們村裏來的,不信你可以問問我們村的人。而且,他家的熊很好認,黑白色的,草民也沒有見過其他黑白色的熊,隻有他家有。”
縣丞問道:“黎亮,你家的熊臘月二十五可有到過青山村?”
“有,那天到青山村是為了感謝童家,他們家姑娘救了我閨女。”
“看吧,大人,他都承認去過了,趕緊讓他賠我醫藥費,還有把那隻大熊打死。”鄭狗子聽見黎亮的話,喜笑顏開。
張文慢條斯理地放下杯子,問道:“縣丞大人,可否由本官問幾句話?”
縣丞忙答道:“當然可以。”
張文便轉向鄭狗子:“鄭狗子,你跟黎亮之前認識嗎?”
“不、不認識。”見了一個人審問,鄭狗子有點心慌。
“既然不認識,他為什麼要縱熊咬你?”
“不、不知道,說不定是、是他看我不順眼,也有可能是、是熊自己發瘋咬人的,不過他是主人,熊發瘋他也有罪,他肯定要賠我錢的。”鄭狗子狡辯道。
“黎亮你怎麼說?”張文在堂上不好叫姑父,隻好直呼其名了。
“草民從來不認識鄭狗子,跟他也沒有恩怨,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咬定是我縱熊傷人。大人可以到我們村裏了解我的為人,還有我家大熊在村裏行走,也從不傷人。相反村裏很多小孩子都喜歡跟我家的熊一起玩。所以,鄭狗子說我家的熊咬傷他,草民並不相信,請大人明察,還我跟我家的熊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