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成為師尊最喜歡的毛茸茸(12)(1 / 2)

丁皓雲第二天早上起來的時候,淩霄已經起來了,正在外麵跑步。

他洗漱完出來的時候,就看見正在繞著白雲峰跑的淩霄:不愧是他徒弟,居然比他都勤快,不用自己催都知道鍛煉。

犍康蹦出來發布任務【請宿主在今天內,ruarua淩霄的狐狸耳朵和尾巴,獎勵十個小時的生命值。】

丁皓雲:這個任務他喜歡,剛好可以看一下淩霄本體好不好看,要是不好看的話,就不要了。

算了就算不好看,那就不準在他的麵前變成狐狸的樣子。

【請宿主給淩霄做早飯,獎勵二十個小時的生命值。】

丁皓雲覺得這個任務簡直就是白送,他來到廚房看了看,最後熬了點雞絲粥。

炒了三個菜,烙了幾張餅。

他將飯菜端上桌,對著淩霄道“去洗手吃飯,別跑了。”

淩霄“好的師尊。”

淩霄美滋滋的吃著飯菜:果然他媳婦對他就是好,都給自己做飯吃。

在吃飯的時候,丁皓雲暗示道“淩霄,你覺得師尊養的毛茸茸好看嗎?”

我這樣說應該夠明顯了吧?希望他能上道一點,不要讓自己親自動手。

淩霄放下筷子,他很想說不好看,但是還是道“好看。”

好看什麼啊,難道是他長得不好看嗎,非要去看那些醜八怪。

丁皓雲“我也這麼覺得,毛茸茸可好摸了。”

快點識相一點,主動的讓我摸你的狐狸毛。

丁皓雲不知道是,因為他這兩句話,淩霄心裏麵的醋壇子都打翻了:明明我比那些所謂的毛茸茸好看多了,他媳婦有他一個毛茸茸就夠了。

現在的淩霄已經將所有毛茸茸的動物,劃分成自己的情敵。

他想了想,覺得還是他媳婦沒有摸摸他的狐狸毛,所以才覺得其他毛茸茸可愛。

所以他打算等到吃完飯後,就讓丁皓雲默默自己的耳朵和尾巴,這樣的話丁皓雲就會隻喜歡他一個毛茸茸。

他這麼想的也是這麼幹的。

吃過飯後,丁皓雲正躺在躺椅上消食,就感到有個毛茸茸的東西搭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睜開眼睛,就看金淩霄小臉紅撲撲的,腦袋上冒出了兩個狐狸耳朵。

身後也露出了九條毛茸茸的狐狸尾巴。

然後他就聽見淩霄小聲道“師尊可以默默的我的尾巴和耳朵嗎?”

丁皓雲看著淩霄這個樣子,感覺自己快被可愛死了。

他覺得他不能笑的太變態,他矜持的將淩霄抱進懷裏麵,摸了摸他的耳朵。

耳朵一動一動的很可愛。

在摸了摸淩霄的尾巴,其實說實話淩霄因為吃的不好,身上的毛發不是很好摸。

丁皓雲覺得養養的話肯定就變好了。

淩霄“師尊,以後可以隻摸我嗎?師尊不要摸其他的毛茸茸了好不好。”

說著還拽著丁皓雲的袖子晃了晃。

那個樣子要多可愛有多可愛。

雖然丁皓雲很想同意,但是現在同意的話有點早,自己不能因為一棵樹,就失去了整片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