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城,夏末

淩晨兩點,路上已經沒幾個人,隻有幾個醉鬼歪倒在路邊垃圾桶和草叢裏。沈添才哼哧哼哧,蹬著三輪車,跟著原有的記憶,快速進入一條僻靜的小路上。而後,又慢吞吞地繼續前行。

本來就煩悶,結果後麵一輛越野開著燈一直跟著,他蹬的遠了些,這車就加速。他蹬的沒勁了,慢了下來,這車也跟著減了速。

沈添才覺得自己一男的,雖然長得清俊,但好歹是一米八大個兒,再加上死過一回,自然是天不怕地不怕。他停下三輪車,朝黑色越野走去,隔著玻璃,大聲喊道:“你丫有病吧!開著個大鐵盒子,老跟著我幹什麼?”

越野車閃著燈,車窗隻落了一絲縫隙,車裏一雙骨節分明的手指敲著方向盤,光一閃一閃。不時,在那張臉上打下一條光帶,明暗交錯,輪廓與五官皆是到頂的俊朗。

隔著玻璃,隨著沈添才走近,車裏的人眉頭越來越緊。

沈添才見無人應答,便將一張白臉貼著車窗,往裏看。

越野車裏的人,仔細看清了眼前這個唇紅齒白,長相俊秀,大晚上還穿著一身中式長衫的男人。

沈添才退後幾步,環顧四周,一片漆黑,他腦子嗡的一聲!

“我天!不會是……”

嗖——

越野車在他退後的同時,一陣風似的,衝出了小路。

車輪帶起的灰塵中,留下一句國粹。

這兩個字沈添才聽到了,本來就鬱悶的心情,頓時被激地咬牙切齒,“別讓我再見到你!!!”

越野車開進了,位於市中心的高檔小區——春日禦景。

兜裏的手機震動了兩下,這是三分鍾之內的第五次,宋卓趴在方向盤,慢慢睜開眼睛。

車已經開了快三個小時,右肩已經一片麻木。他有些煩躁地聳了聳肩,偏了偏頭,活動了一下脖頸,才按下接聽鍵。

“喂!你怎麼說走就走,也不和哥們兒提前劇透一下。”電話那頭聲音,傳來酒吧的喧嘩聲。

宋卓揉著眉頭,笑了笑,“龐飛,怎麼著,跟你提前劇透,你好充個會員,看超前點映?”

“嘿!咱倆穿一條褲子長大,提錢傷感情!再說了,這年頭誰花錢看正片,彩蛋一般都在花絮裏!”龐飛打趣說著,頓了頓,正經道:“不過,你離開宋氏也是對的,與其在那裏被埋沒,還不如自己創業,你本來就有這個能力!不過我是真沒想到,你在三年前,工作室就已經開始運作了。”

“嗯!之前托你查的事,上點心。”宋卓將手機放置一旁,開了窗透氣。

“放心兄弟!那邊有什麼要幫忙的,隻管開口,人力財力隨叫隨到!”龐飛正說的時候,電話那頭傳來甜美的女聲。

“嗯!注意節製!”宋卓沒管電話那頭吱哇亂叫,笑著掛了電話,搖了搖頭,拿著手機和行李箱進了先電梯。

………

小道路口,寫著前進路三個字的藍白色路牌,敬業的立在路邊。一旁的路燈亮著,暖黃色的光照在路牌上,將路牌的影子拉長與地麵毛茸茸的光暈重疊在一起。

沈添才斂了斂神,走近看著路牌。順著原主的記憶,機械般地推著三輪車,先是路過一排關著的門麵房,然後繞過一棵大的香樟樹。

最後,進了一處破舊小區,他抬頭一看,幾棟高樓,有些外牆已經被油煙熏黑黃色,褐色油煙不遠處是每一棟自己搭建出來的小方塊建築。這麼望去一個個跟古代排兵布陣似的,有種一致對外的強烈氣勢。

“這小格子安全麼?”沈添才借著歪掉的路燈,看著這一排排方格,很似疑惑。

在民國時期,他們沈家在被喻為東方芝加哥的熱城裏是有頭有臉的大家族。自然住的是帶大莊園的洋樓。即使他留過學,有些見識,但也是隔了快一兩百年。

這麼擠在一處,又和諧的建築,還是第一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