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嗐,”李頌一邊假意推托,一邊收下了:“你這人還怪惦記著別人的好啊。”
李頌拿到分紅後,轉了十萬給李汐,說是還當初李汐借他的那三萬。
“就算加上利息,你也不該轉我十萬這麼多吧。”李汐驚訝了。
“嗐,你弟我馬上就要成為百萬富翁了,雖然你當初借我的三萬塊錢不算多,但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嘛。更何況你弟我快要發達了,馬上就要成為高富帥了。”李頌臭屁地道。
李汐表麵上嫌棄得不得了,但心裏十分感謝弟弟。
她知道,弟弟故意還她這麼多錢,是為了填補她買房的空缺。
她已經31歲了,既沒有結婚,也沒有男朋友。她並不是不婚主義者,如果能碰到合眼緣又合適的對象,她還是挺樂意結婚的。
但一直到現在,她都沒有碰到。
她想在婚前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房子不需要多大,就她自己住,或者父母弟弟過來玩時,有地方住。
她看了幾個月的房子,最終看中了一套八十來平的,付完首付後,她身上就沒有幾個錢了。
弟弟還給她的這十萬,無異於雪中送炭,讓她的手頭不至於那麼緊,可以稍稍喘口氣了。
李頌拿到分紅後,也買了一套房子,一百來平的。他付了百分之六十的首付,剩下的貸得款。
沒多久,李頌在朋友的介紹下談了個女朋友。
女朋友的家庭條件比他家的好一些,但工作上不如他。
交往了三年後,倆人決定結婚。彩禮錢一共二十萬,李頌自己拿了十萬,剩下的十萬是他父母拿的,因為他父母隻拿得出來這麼多,婚禮的其他費用全是他父母負責的,李頌沒有管。
婚房就是李頌買的那個房子。女方的父母直接拿了二十萬的陪嫁。
李汐作為親姐,給了李頌兩萬的人情錢。
李汐35歲時,她弟的媳婦都快生小孩了,她還是沒有男朋友。
親戚朋友都在背地裏議論她,有的親戚甚至勸她的父母,讓她父母多管管她,再任由她這樣下去,怕是結不了婚了。女人年紀越大,在婚戀市場上越被動,選擇越少,到時候生孩子也困難。
李汐的父母雖然也為她著急,但是因為李頌已經結了婚、連孩子都快出生了,家裏總歸有一個孩子把這些人生大事都完成了,李汐的父母並沒有特別逼迫她,隻是在嘴上嘮叨她幾句,見她不耐煩,不想和他們談論這事,他們就不說了。
李汐36歲的時候,在留夠了三年的還房貸錢後,出國留學去了。
留學的第二年,她遇見了一個讓她各方麵都很滿意的男人。
回國後,見了雙方的家長,確定下了婚期,倆人在國外定居了。
李汐把她國內的房子租了出去,每月的租金正好可以覆蓋她每月的房貸。她沒有打算賣掉她的這個房子,這裏是她永遠的退路。
婚禮是在國內舉辦的,男方拿了二十萬的彩禮,李汐的父母也陪嫁了二十萬,這二十萬全是李汐的父母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