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誣告,那是真的,秦晚寧真的開了一輛八十多萬的車。”
“是這個不但你知道,全市都知道。但是你知道那車是誰買的嗎?那是人家老公幫她買的,手續齊全。
你還確定你要舉報嗎?如果你確定要舉報,我現在就給你找人過來。”
“不是,不是她自己買的嗎。”
“大媽,你老關注人家幹什麼?她已經是跟你家沒什麼關係了,人家又嫁人了,嫁個有錢人。
還嫁了一個港商,別說八十多萬的車了,就算八百萬的車人家也開得起。你知道她現在那個丈夫是幹什麼的嗎?
人家在香港是富豪,知道什麼叫是富豪嗎?身價幾百萬、幾千萬都有可能。
你以為八十萬的車很貴的,在人家眼裏,那八十萬就跟八十塊錢一樣。”
丁紅娟這下傻了。那他兒子這一百萬不是永遠也找不回來了嗎?
“她那麼有錢,她還跟我打什麼官司,還讓我又道歉又賠錢的。她這不是欺負我這個小老百姓嗎?”
林獻偉知道秦晚寧把老太太給告了,要打名譽權官司。
他們市的法院估計之前都沒審理過這類案子。但是這次不一樣。因為關係到港商的名譽。
再加上秦婉寧手裏的證據確鑿,所以丁紅娟必輸無疑。
這種事也是丁紅娟活該,沒事兒拎著一張破嘴去罵人,這下好了,惹了不該惹的人,這個教訓估計花了大價錢了。
丁紅娟跟個祥林嫂似的,在那說了老半天,最後拎著東西回去。
林獻偉倒是幫他找了一個免費的援助律師,但是基本上沒什麼用。
楊晶晶算著時間,想著最好在案子開庭之前她能生出來。這樣,至少有人把她從醫院接回來。
至於之後怎麼辦,實在不行雇個保姆,至少有人把這月子給她伺候。
結果事情還就是這麼巧。在丁紅娟開庭的前一天,楊晶晶陣痛了,大半夜住進了醫院。
於是,在孩子出生那一天,楊晶晶身邊一個人都沒有。
這時丁紅娟正坐在法庭上。聽說除了道歉還要賠償一萬塊錢,她整個人都驚呆。
那可是一萬塊錢,她就算拿出一千都心疼的不行,再說她也沒有這一萬塊錢。
聽說就算這一萬塊錢。還是對方手下留情?要不然賠償的更多。
丁紅娟就不明白了。她隻不過罵了幾句,怎麼就賠這麼多錢呢?
不過人家可是提供了不少證據,包括她罵人的錄音,也就是說,人家證據充分,她不想承認也不行。
而且還不止這些。訴訟費還要由她來掏。因為她是敗訴方,如果她不服,可以上訴到二審。
但是律師直接就跟他說了,他這個案子幾乎贏不了。所以就別想著上訴的問題了。
這件事他要公開道歉,至於賠償款可以分批支付。她每月把錢交到法院,法院再支付給秦晚寧夫婦。
丁紅娟每月給三百,這筆錢也要將近三年才能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