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這個時候唐翔宇便拿出了她個人所包括的相冊,“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應該是第九期生的白色房間的學生對吧!”聽到這裏時她也是非常驚訝,沒想到她所在那一期竟然被她查了出來,這個人絕對不簡單!
於是天澤一夏便開始說了起來,“那麼你應該知道前麵八期生的事情嗎?”聽到這裏的時候唐翔宇也是詳細的說了出來,而且還說的完全正確,在說出了白色房間的事情之後便知道了些什麼了!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現在的期生應該是第16期了,而且在最初的前麵五期的時候還受到過非常大的信息量導致了精神崩潰我說的沒錯吧!”他知道,雖然天澤一夏是第九期白色房間的失敗品,但她也是挺幸運的,被天澤一花的家人們收留並把她當做了她的孿生妹妹一樣看待!
同時她也是獲得了自己所喜歡的名字也就是“天澤一夏”這個名字,也正因為這樣她才喜歡這個家庭,因為她的孿生姐姐正是這個姓氏的,名叫天澤一花!
雖然在講述完了這件事情之後唐翔宇便開始直接說道:“我就來說一下法律知識的規矩吧,那個大媽遲早會受到相對應的懲罰!”
說完他便開始繼續說道: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此類犯罪侵害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譽。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2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引發民族、宗教衝突的;
(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條 1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在詳細說明了一下情況之後也算是明白了什麼,說著說著就把天澤一夏帶回了她的姐姐身旁,並且對著天澤一花開始說道,“明天星期日我們再一起出來吧!”
聽到這裏時便知道了什麼,便非常爽快的答應了下來,但不知道這麼做的理由究竟是什麼,讓我們敬請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