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一個地方。(1 / 2)

溫哥華是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低陸平原地區一沿岸城市,是加拿大第三大都會,加拿大西部第一大城市。而對於這個城市的印象,涼音隻知道,北夜在這裏,北夜在這裏。

呆在酒店整整一天沒有出門,涼音可是仔細研究了這兩個星期的行程,為此她不得不咬著牙看那些她並不喜歡整段整段的英文,雖然她在美國帶過很長一段時間,但是對於隻是語感好的她,就比如說看見一個單詞就知道意思,看見句子就能翻譯,但是就是不懂語法,就是不會背單詞,完全的中式英語摧殘的結果。所以一天結束後,在傍晚夕陽都已經快要從她的視線中消失的時候,她終於看著整理出來的大概近十頁信簽紙的計劃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而相對於涼音來說,洛凡這天可就過得相當滋潤。原來在溫哥華的住所還保留著,而住所本就在市中心,四通八達的道路通向他想去的任何地方,然而比起他家更豪華一點的就是一牆之隔的安少辰的家,因為當初家庭因素的變故,他不得不搬離這個從小穿一條褲子長大的好朋友的隔壁,但就算這樣,每個月一有時間兩人就會在溫哥華或者是蒙特利爾湊在一起,曾一度讓秦洛蕭以為自己的弟弟是gay。在把涼音送到酒店後不久,他就直奔和安少辰一起風雨無阻都要去的一個酒吧。

這個季節溫哥華夜晚還是會降溫,回到家裏的洛凡換了米色針織衫裏麵搭一個棕色體恤,卷邊牛仔褲,儼然是穿著暖男衣服的妖孽。雖然在四月份到十月份的時候溫哥華幾乎每周都有大大小小的活動,所以街道上大大小小數不清的酒吧競相爭奪能使出各種新奇怪異的手段,而洛凡和安少辰他們一直來的這個酒吧真的是和那些噪音和音響,煙酒和性欲不同,沒有酒吧音響震聾欲耳的聲音,也不喧嘩,就連五彩斑斕的卡拉OK燈都沒有,取而代之的是緩緩的鋼琴聲和暖暖的橘色燈。這也就是為什麼洛凡喜歡這裏的原因,在安少辰和眾好友們談天論地的時候,他可以安安靜靜的寫東西。而安少辰就是可以這樣的秦洛凡,這也許就是他們從小到大都被誤認為是gay的原因吧。

“怎麼了,我們的大作家今天似乎很高興,areyouok?”安少辰和秦洛凡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性格,就算他再怎麼一本正經,秦洛凡都會覺得他是個痞子,就算他每次出門都穿的一本正經,可是那種從生性裏麵透露出來的屌絲氣質完完全全的暴露在洛凡麵前。

“大作家每天都這尿性。”洛凡把本子放在桌子上就拉開位子坐了下來。他們所在的地方並不在人群聚集地,兩個喜靜的男孩選擇在二樓更加安靜的地方,這裏寬敞而且更加安靜,適合舉辦各種的小型聚會,就連服務都比樓下的高很多。

“看來最近秦老頭很平靜,不對,應該說是你很乖嘛,沒給秦老頭什麼麻煩,所以最近秦家很平靜,於是,你興高采烈的出現在這裏。”安少辰可恥的抿了一下酒杯。“你這口才無所事事真是屈才了。”洛凡白他一眼,對著來上酒的服務員友好的一笑。“你知道我不是無所事事的,我在這巴掌大的地盤上活的風生水起,在你離開之後,船長稍息立正齊步走的把我們巢穴的旗幟交到了我手裏,現在我做主,並且,你知道的,我馬上就要接手家族企業與你同步競爭了。你當初萬人敬仰的目光漸漸都要轉到我這裏,因為全世界都認識北夜,都認識秦洛凡,唯獨不認識北夜就是秦洛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