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點。
距離表彰會結束,已過去一小時。
媒體記者、警方領導、受邀民眾都撤了。
方鑫仍在警局。
關於媒體造謠的事,他作為當事人,需要補充一個筆錄。
筆錄很快,十分鍾就好了1。
隻不過剛出筆錄室,就遇到一幫熟人。
張偉明五人的家屬,以及霧京報和霧星新聞的人。
十多名家屬在張父的帶領下,死死拉著兩名警員,七嘴八舌不斷說著辯解求饒的話。
“警官,偉明他們都還隻是孩子,都還小。”
“小孩子犯錯,關幾天就好了。可千萬不要起訴啊。”
“一旦他們背上犯罪的名頭,這輩子就毀了。”
“嗚嗚...我家就偉明一個孩子,不能坐牢啊。”
“求求你,偉明真的還隻是一個孩子。”
“.......”
鼻涕眼淚都流了出來。
絲毫不見在學校時的囂張跋扈。
“嗬...,你家兒子十九歲了,還是一個孩子,可真是一個巨嬰啊。”
一旁兩家媒體的人,有人出聲譏諷道。
“確實是巨嬰,五個打一個,還打不贏,真是廢物。”
似乎是破罐子破摔了,有人附和。
方鑫瞟了一眼,是之前去二班采訪的幾名記者。
此時的她們,衣衫不整,頭發亂糟糟,臉上寫滿了不耐煩,眼眸中更是充滿怨恨。
仿佛幾條瘋狗,誰都要咬幾口。
她們周圍的同事,都默契的與她們保持著一定距離。
“死三八,你說什麼?”
“要是你們出餿主意,讓我們去找方鑫的麻煩,還錄視頻造謠他,說不定別人都不會追究我兒子的責任。”
“都怪你們這幫無良記者,事情才到這一步的。”
“現在到處都在罵我兒子,都是因為你們,勞資要撕了你。”
“......”
家屬立刻反擊,性格暴躁的張母更是衝上去,伸手要撕了幾個記者。
不過被攔了下來,這裏是警局。
要是發生鬥毆事件,就是在打他們的臉。
兩幫人其實已經互懟好幾場了。
他們都是因造謠被傳喚過來的,兩幫人一見麵就相互推卸責任。
家屬一方,說是兩家媒體讓他們造的謠,說這樣可以借輿論來幫助他們兒子脫罪。
兩家媒體抵死不認,因為一旦坐實,那就是妨礙司法公正的大罪。
媒體一方,說他們不知情,是被家屬欺騙,替他們發了視頻,也是受害者。
對於兩幫人狗咬狗。
方鑫沒多大興趣,正打算和他們爸媽走掉。
不過,很不巧,被兩幫人看見了。
一幫家屬立刻圍了上來,因為人數太多,兩名警員沒攔住。
“方同學,對不起對不起,我向你道歉,先前都是兩家媒體搞的鬼,和我們真沒關係。”
“您大人不記小人過,向宋同學家求求情好不好?”
“隻要宋同學家願意出具諒解書,我們願意出十萬,不,一百萬作為補償款。”
“我給你跪下了,方同學,求求你了。”
張母幾人拉著方鑫,一邊哭,一邊道歉。
說著說著還跪了下來。
可憐天下父母心,莫過如此。
但錯了就是錯了,這是兩碼事,張偉明五人犯罪了,那就得接受法律的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