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路上撿了個流浪漢(2 / 2)

這場景像極了電視裏那些失憶的人,夜月心裏“咯噔”了一下。

好家夥,這貨該不會失憶了吧?他不知道自己是誰?

咦?難道說就是因為他失憶了,他想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他現在內心最渴望的事情就是擁有一個合法身份?如此說來靈魂特質是會發生改變的。

“冷靜!這位大哥,你冷靜一點!你是誰不重要,名字隻是一個代號,我可以叫夜月,你也可以叫夜月,誰都可以叫夜月……真正決定我們身份的不是名字,而是我們在社會中所處的位置。你是一個畫家!這就是你的身份!”

流浪漢瞬間停止喊叫,手也從頭上拿開了,他呆呆的自語,“畫家……我是畫家。”

“對對!你是畫家!”

“我,我餓了,我沒錢買東西……我可以給你畫素描嗎?一幅畫隻要一千日元。”

“那個以後再說,我最崇拜的就是畫家了,我請你吃東西!”

……

片刻之後夜月已經和流浪漢一起坐在路邊長椅上吃盒飯了,因為流浪漢身上太髒,店裏都不讓進。夜月並沒有站在道德製高點去與店家辯論,因為說實話,他也覺得這家夥很髒,要不是為了獲得技能,夜月有點小潔癖的性格早已經忍無可忍了。

通過小心翼翼的試探,外加回憶劇情,夜月總算對這個流浪漢有了印象。

這是《流浪畫家殺人事件》裏的死者,名字好像叫早瀨什麼……具體的夜月已經想不起來了。

原本遇到他的人應該是少年偵探團,孩子們發現他失憶了於是就把他送到了醫院,結果他恢複記憶跑回家去被老婆殺死了。原因是這貨曾經貪汙公款,警方沒辦法對下落不明的他定罪,他老婆是為了他貪汙來的那筆錢才把他殺死的。

“你有住的地方沒有?”

“沒有,我都是隨便找個地方睡覺的。”

夜月想了想,故意說:“那我送你去警察局好不好?”

早瀨頓時緊張了起來,“不!不行,我不去警察局!別送我去警察局!”

“好好,不去不去。”夜月看出他哪怕失憶了還是在潛意識裏害怕警察,於是站起來語重心長地說:“既然你遇到了我,那你就不用再繼續流浪了。我會把你帶回家和我一起住,從今以後我就把你當成我的親兄弟看待!”

陽光照在夜月的身上,顯得神聖而又偉大,早瀨看呆了。

“夜月先生,你真是一個好人。嗚嗚嗚……”

……

夜月回到木馬莊,房東杉浦先生正在前庭,轉頭看到衣衫襤褸的流浪漢被嚇了一跳,“夜月先生,這位……這位是你的朋友?”

房東的兒子杉浦開人躲在老爹後麵看著這一幕,就像早瀨躲在夜月身後一樣。

夜月向杉浦先生表示歉意,“不好意思,杉浦先生,這是我在路上遇見的流浪漢,我看他怪可憐的,就把他帶回來了……這個月我會多付一倍房租。”

實話實說也是為了撇清關係,畢竟早瀨身上還有案子呢。

杉浦先生本想拒絕,但想起泥參會那些人向夜月行禮的場景,他頓時萎了。

“哈哈哈,夜月先生你真是個好人啊,這件事情我發自內心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