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沒說話的眾人不約而同頷首。
確實,要沒有李芳,也就不會有後續周明的一係列行為。
作為教唆犯的李芳,要是一點責任都不用承擔,對於周明來說,何其不公!
女主持等現場氣氛發酵地差不多,人人心中對辯題都有了想法後,才笑著宣布:“首先進行第一個環節,由控辯雙方發表立論陳詞,時間3分鍾。”
“由控方先開始,請!”
鏡頭轉向胡鈺,他沉穩一笑,侃侃而談:
“謝謝主持人,大家好!10年前純真的戀情,10年後未了的餘情,一瓶高度的白酒,一時心潮的澎湃,引發了今天這場令人遺憾的悲劇,我方的觀點是李芳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
“首先,李芳客觀違法——
分析案件我們看到,周明喝下6兩白酒,醉酒駕車撞倒行人致一死一重傷,那麼我們不禁要問:是誰讓周明喝酒?是誰讓周明醉酒駕車?又是誰與這一死一傷的傷亡結果,存在密不可分的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我們發現這3個問題,同時指向一個人,那就是李芳!
如果說李芳勸周明喝酒,還僅僅是一種曖昧的蠱惑,那麼她決意要求周明醉酒駕車,就是一種赤裸裸的指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3款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機動車。李芳指使周明醉酒駕車的行為,顯然已經違反了該款規定。
客觀上沒有李芳的行為,就不會有本次事故的發生,這就是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其次,李芳主觀有責——
李芳作為一名成年人,對於醉酒駕車的危險,以及可能發生的結果,當然具有預見能力。
李芳讓周明必須喝酒在先,非得開車在後,進而引發危害後果,有能力預見結果,卻不能有效避免,過失責任顯而易見......”
胡鈺是上一屆十佳公訴人,有過一次比賽經驗的他,台風穩定、功底深厚、表述清晰有條理。
隨著他的陳詞,場下觀眾漸漸露出認同表情。
就連第一排的評委們,也頻頻點頭,更有評委在聽到關鍵之處時,埋頭奮筆疾書。
場下,齊檢一派鎮定,八風不動。
但平整的入場券,卻不知道什麼時候,被他攥成了一小團。
尊尚。
顧文瑞手中的紅酒杯已經久久沒有抬起,本已壓下的擔憂卷土重來......
顧家。
“嘖嘖,這個胡鈺真有才,從客觀到主觀,從情理到法理,說得真好,我都被他說服了!”
“我看呀,白檢察官懸了!”
顧文瑾原本隻是來陪姐姐,她對觀看比賽沒什麼興趣,此時卻看得十分投入。
還不忘轉頭慫恿顧文征:“大哥,挖他到咱們公司好不好?”
顧文星的臉瞬間黑了下來。
顧文征瞄了眼顧文星,皺眉輕斥:“瑾兒,沉住氣,白檢察官一句話都沒說,你就叛變了?”
林眉含笑開口:“是啊瑾兒,比賽剛剛開始呢,你不想聽聽白檢察官怎麼反駁嗎?”
說到這個......顧文瑾又來了興致。
“好啊,我倒要聽聽,白檢察官怎麼反敗為勝!”
顧文星忍不住掐她腰上軟肉:“什麼反敗為勝?會不會用詞?你再胡言亂語就給我出去。”
就在這時,場上掌聲雷動。
原來是胡鈺結束了陳詞。
女主持人隨著觀眾一起鼓掌,滿臉都寫著佩服:“控方的發言可謂有理有據啊,下麵,讓我們聽聽辯方怎麼說吧,有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