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皓明見李之華好像有密事,便把他引進書房。
門一關,兩人坐下。李之華問:“剛才那女的,你是第一次認識還是以前就熟?”
“以前不認識,陳縣長帶過來談投資的。”
李之華說:“書記,這個人……”
“說。”
“我比較了解她,因為她老家和我老家是隔鄰村。她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陸皓明給了李之華一支煙,自己抽上,聽他慢慢講故事。
故事如下:
很多年前,一個高中都沒讀完的女孩,跟著村上的年輕人一腳闖出山村,去了南方打工。
有人說她在廣東,有人說她在福建,反正最開始的起點都是一樣的——她是鞋廠流水生產線上的一名打工妹。
這個打工妹經半年多城裏生活的熏陶,學會了打扮。本來就底子好,稍稍打扮一下就特別出眾。
下班後,她穿著時髦衣服與工友們一起去吃夜宵,一起去公園玩耍,大家發現原來她是個大美人。
這種美,不是城裏姑娘可比的,那些城裏白領,漂亮,時尚,但都是副996加班相——慘白的臉,長期加班而形成亞健康狀態。
而這女孩臉色紅潤、身體健康、活力十足,是一塊純玉,稍稍雕琢便是一塊上等美玉。
女孩被鞋廠老板慧眼識珠,從生產流水線上調到辦公室搞接待工作。以後,基本上天天跟著老板走。
漸漸,她見慣了世麵,學會了談吐,更善於打扮自己。於是,成了老板的好助手,帶出去不僅光彩照人,而且談吐得體,舉止大方。
當然,也成了老板的情人。
過了幾年,老板娘發現不正常,把她趕走了。
故事講到這兒,李之華自己泡了一杯茶,吹了幾口熱氣,綴了一小口,說道:
“按她們村上流傳的,就是回村拖了兩口密碼箱,裏麵盡是百元大鈔。”
故事繼續:這女孩回來後,就在縣城接手另人的一家賓館,開起了一家集美容、餐飲、吃住一體的酒店。取名“蘭庭賓館”,後來改成“蘭亭酒店”。
這店子生意好,女人嘴甜,眼睛特別厲害,劉吉在這裏當書記時,她並不見得與劉吉有多親密,但與邵一純肯定有一腿,與佟娘娘也打得火熱。
陸皓明聽完,點頭道:“原來還有這麼一段曆史。你說的應該是事實。她是來引進一個鞋廠的。
之華,她的過去我不想追究。至於她與老板有些風流情事,也不在我管轄的範圍之內。
我就是希望她能真正引進一個企業。”
“我知道,我隻是希望書記與她保持一定的距離,有些人沒有什麼空隙可鑽,就喜歡找你的縫隙,如果來往密切,就會謠言四起。”
陸皓明點點頭。
李之華站起來:“就這個事,本來就是來坐坐。見到了她,我就折回來說說。”
“好的,感謝你的提醒,來這裏半年,情況不是很熟,以後有什麼就跟我多反饋。”
李之華走了,陸皓明坐了一會兒,才去洗澡。
洗完澡,陸皓明想,之華的提醒是對的,但是,我不管她的私事,隻要能真正引來資金,辦起廠子,就是一件好事。
然後,他習慣地拿起床頭櫃上的常用書——之縣縣誌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