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光頭強(1 / 2)

我叫小強。今年28歲。單身。哦。不對。從那天後。我就不是單身了。具體什麼事呢?下回分解。

----題記

話說當年,有一個叫做大明湖畔的地方,雖然說那麼產容嬤嬤,不過我卻沒有見過。可能是我沒有皇上那樣的豔遇吧,(真要有我也受不了……)。記得當年聽我娘說,我們這當地的美女容嬤嬤被皇上看上啦,高興的不得了啦。多年以後,好想容嬤嬤與皇上之間還有什麼經典台詞呢,好像就是那個:皇上,你還記得當年那個大明湖畔的容嬤嬤嗎?

這麼言情的東西,估計隻有俺們那噶大的瓊瑤奶奶才弄的出來吧,雖然我是受不了的。

回歸正題。

我叫小強,家住濟南,大明湖畔離我家很近,小時候沒事了就去那裏泡泡腳,害的那時我老是被人追著打,說我汙染了大明湖的水質,可我覺得這是不怪我啊,誰叫那裏的水那麼好,泡腳可叫一個舒服。

那時我經常去泡腳,但是總會有人來追打我,因此我也練就了一身本領,一個字,跑。或許就會有人罵我了:你說的可不就是廢話麼,別人追你你練不出跑那還了得,不然你早就被人抓去喂魚了……

雖然我跑的挺快的,不過有時候遇上那些腿腳利索的人追我,我照樣被追上,怎麼辦?我可不想讓人把我抓去喂魚,所以隻有一個字,打。於是乎,我也因此練就了一身本領,加上我跑的快,能打,所以慢慢的也就猖狂了起來,也慢慢的發展我的團隊(混混團隊),於是我也混了起來,打家劫舍,無惡不作。嘿嘿,大家不要曲解我了,我一般打的家、劫的舍都是那些惡商的,從不打劫好人,畢竟好人也沒啥錢,劫了還壞我名聲,又得不到多少錢,所以好人就不管了。

隨著“生意”越做越大,我也慢慢的變得猖狂了,手段越來越大,打家劫舍也越來越多,錢財也越來越多,那些惡商也就聯盟起來討伐我,不過我也不怕,他奶奶的,打!於是,惡商們也照樣沒法子辦我,隻有讓我打呀的份,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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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年的打磨,我的人手從當初的幾個哥們(3個人),慢慢的發展到了現在的百十來人。雖然很少,但也沒辦法,這裏的人都是安居樂業的,也沒幾個人想出來混社會,隻有像我這樣沒上過學的,父母雙亡的“小才子”才想出來混,畢竟混是唯一的出路,不然就去當奴隸,我可不像幹那樣的工作,過那樣的生活,我雖然是個粗人,但不想成為人上人,所以就隻能出來混了……

在我們這個地方,官府是負責當地的治安,而我們,也負責著一切地下社會的治安,別看我們人少,但還是挺有用的。於是,官府對於我們也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也隻是讓我們平時不要把事弄大就行了,也算對我們有挺大的福利,我也挺開心。

(今兒個真開心哈,開心的我想放屁啊。。。pia

pia 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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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其實我能混到這個境界,隻靠小時候跟人大家是不足的,那頂多會打個架,扔個磚頭等,連不到如今這本領的。

至於小強我為什麼會成為全縣知名的混混(美名,非惡霸混混),這還得從小強我的一次奇遇說起,故事很俗套,在18歲那年,小強我某天無事在路上蕩漾,調戲著娘家婦女,估計是老天也看不過去了,劈了丫一雷,把一棵大樹劈斷了,碰巧我正在那大樹附近遊蕩,然後就被嚇了一跳,瞬間暈了過去,在倒的時候好像倒在了神馬東西上,bia的一下,奶奶的,硬的,我直接流血並伴隨著暈了過去,“呃……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