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上,縣令鄧輝達,帶著縣衙十幾名衙役、書記、師爺等員,到達鎮上。
書記和衙役去觀前村查勘,鄧令另備了晚生帖子,到周家拜訪。
官場禮儀繁瑣,此處略過。
一番茶禮後,鄧輝達問周敬雲有什麼指示。
周敬雲沒有把周愛菊所說的“兒媳無意中發現婆婆與人私通,婆婆因此陷害兒媳”的事情說出。
周敬雲認為,侄女聽說的,是段美蘭方麵的片麵之詞。如果他把這種“片麵之詞”告訴鄧輝達,鄧輝達隻能當它是真的。
事情究竟如何收場,鄧輝達做為縣令,他自會做出裁決。
管家徐海,忙將昨夜,段美蘭上鬼山的事說出。
“今天天剛亮,劉家村的人,在青龍山墳地上找到段美蘭,把她接回去了。
按照鄉俗,段美蘭已經自證清白,劉家村沒有理由再把她浸豬籠了。”
鄧輝達聽了,喜怒交加。
喜的是,這案子不用審了。
怒的是,縣衙已經通知劉家村,知縣大人將親自審理此案,劉家村竟敢陽奉陰違,私下將犯人處死!
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不是段美蘭挺而走險,今天縣衙麵對的,將是一具死屍!
周家把這事告訴他,卻沒有為劉家村說話。
周敬雲的意思,不問可知。
昨天冷冷清清的劉氏宗祠前麵的空地上,烏壓壓地圍滿了人群。
鎮上和村裏,派了五十名鄉勇維持秩序。
早到的縣衙衙役們,將祠堂大廳改做公堂。
左邊兩間廂房,坐滿了待傳喚的證人。
段美蘭的父母段大呆和段大嫂也來了。
二老知道女兒昨晚在鬼山睡了一夜,大吵一架。
段大嫂指責丈夫差點害死女兒,段大呆則為自己辯護。
段美蘭撇開父母,和周愛菊,在一間無人的房間商議。
巳時三刻,縣令鄧輝達到達宗祠前,眾人自動分開一條路來。
鄧輝達和師爺,走到臨時設置的公堂,居中正坐。
左右各有三把椅子,左邊是鎮長和兩個德高望重的鄉紳——其中之一是周敬雪,帶了幼女周七七。
右邊是劉家村的族長和村裏兩位老人。
正中稍右,一張小書桌,坐著書記員。
十二名衙役,左右排成兩列,齊呼:
“威武!”
原本喧嘩的場麵,瞬間嚴肅下來。
劉定雄夫婦、段大呆夫婦、段美蘭,先後進來,在堂下跪著。
劉定雄夫婦都在四十出頭,穿金戴銀,顯示頗有家財。
那段大呆夫婦就差多了,兩人都是穿著布衣,一雙草鞋,露出帶泥的兩雙腳趾。
段美蘭餓得瘦骨嶙峋,臉色偏黑,卻掩不住那股清秀的氣質。
知縣鄧輝達心中的天平,瞬間偏向段美蘭一方。
案板一拍,鄧輝達凝重地開口:
“劉定雄,本縣早已下令,今日將親自審理‘段美蘭沉塘’一案。
你們昨天私下要將段美蘭沉塘,是不將本縣放在眼裏嗎?”
劉定雄嚇得渾身哆嗦,因為是無可狡辯的事實,隻有認罪一途。
“草民一時糊塗,罪該萬死!求大老爺饒命……”
劉定雄夫婦磕頭如搗蒜。
右邊坐著的劉家村三老,跟著站起,齊聲說道:“草民等一時糊塗,還請大老爺恕罪!”
鄧輝達擺足了威風,冷冷地掃視堂前、堂外人群一眼,倏爾笑道:
“這事,本縣暫不追究。今日先審理段美蘭一案。”
三老聽了,鬆一口氣。因為沒聽到知縣請他們坐下,隻好先站著。
鄧輝達有心為難這幫不將“王法”放在眼裏的鄉遺,任由他們站著,自顧審起案來:
“堂下下跪者何人?報上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