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架空,請勿對照曆史
……
一九七二年,臘月初七,星期天。
溫燕華難得休息一天,一大早還是被她媽給叫了起來。
“你不是說文軍要來接你去看電影?”
溫媽媽將手裏的圍巾遞給溫燕華:
“圍巾我給烤幹了,一會兒你戴上。”
溫燕華有氣無力地接過圍巾,卻並沒有換衣服的打算,
“媽,我沒告訴你,他今天不來了嗎?”
她也確實沒有告訴溫媽媽,不過不是她忘記了,而是不知道該怎麼跟溫媽媽說罷了。
難不成她要告訴溫媽媽,她眼裏的準女婿,今天會和另一個女人去約會,而且,從今以後,她跟溫媽媽眼裏的準女婿,也不會再有任何關係?
溫媽媽疑惑的眼神看向溫燕華:
“你什麼時候跟我說了?”
上周末和人看了電影回來,這孩子就說了,今天會和人李文軍再去看電影,這都一個星期了,她也沒說他們今天不去了呀?
溫燕華抿了一下嘴唇,
“那我可能是忘記了。”
她轉身去了外麵院子裏搭的廁所。
洗漱過後出來,她站在門口牆上掛著的鏡子前梳頭,看著鏡子裏十九歲年輕女孩的臉,沒忍住彎了彎唇角。
上輩子活到了二十六歲,她就因為末世的原因,來到七十年代這個特殊的年代。
她心裏是慶幸且高興的,這個世界上,有什麼事是比再活一次更讓人值得期待呢?
哪怕她再活這一次隻是一本書中,她也打算好好地、健康地活著,為此,她決定,隻要有誰敢讓她不能好好的活著,她就不會讓誰好過。
“燕華,還沒好嗎?趕緊進來吃早飯,一會兒該涼了。”
溫媽媽關心的聲音又傳來,溫燕華咧嘴一笑,鏡子裏女孩精致的臉上也露出一個溫暖的笑來:
“誒!就來了。”
看,有媽媽的關心,有溫熱的早飯,這是她上輩子到死都盼不來的,還有什麼理由能讓她不珍惜呢?
早飯很簡單,就是雜糧饅頭和一碗紅薯多於米粒的稀粥,外加一碟子小鹹菜,但是溫燕華卻吃得津津有味。
“……”
溫家小弟溫偉平又咬了一口手裏的饅頭,咀嚼了半天,還是沒覺得今天的饅頭有多好吃。
“姐,你撿著錢了?”
不然今天怎麼這麼高興,
“還是文軍哥今天要來?”
溫燕華掃了一眼食不知味的溫偉平,
“早上有媽媽叫我起床,還有這樣現成的早飯可以吃,我能不高興?”
她又撕了一小塊饅頭進嘴裏:
“要是到了我八十歲,咱媽還能每天叫我起床,我會更高興。”
“臭丫頭!”
從沒聽自家女兒這樣直白地說出期盼自己能活到百歲的溫媽媽,不由笑出聲:
“什麼時候學來的這一套?真要是你都八十了,我能還在?”
一百零幾了吧,哪裏就能活到那個時候?
不過對於女兒隱晦的祝福,她心裏卻是滿意得不得了。
她拍了一下一臉驚奇的溫偉平:
“吃你的飯,吃完做你的作業去!”
溫偉平十一歲,還在上小學四年級,他們要等到臘月十六才會放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