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汙蔑(1 / 1)

她沒怎麼在意,直到看見第二天的報紙。

“所謂陪唱公關,其實就是陪侍女”

看見這幾個字,白凝差點暈過去。

再一看,才知道原來她工作那家夜總會的媽咪告訴警察,陪唱公關確實是陪唱公關,可要是願意,也是可以和客人出去的。而她白凝,由於是大學生,相貌也不錯,經常會在客人唱完歌之後和客人一起走。那天的陳誌揚幾個人正是唱完歌,邀她一起出去的。

媽咪為什麼這麼說?她確實是陪唱公關,可就算是客人生拉硬拽她也沒和客人出去開過房。那天陳誌揚他們非拉她上車,說吃一起吃一頓飯就好。她本不願去。但夜總會有規定,在客人邀請的情況下,一般是不能拒絕的。陳誌揚他們又是夜總會的常客,媽咪也認識他,便一個勁把她往車上推,打包票說陳公子是富家子弟,有修養,有文化,不會怎麼樣的。在那裏工作,媽咪是她的直屬上司,她不敢得罪,陳誌揚這些人,她也不敢得罪,無奈之下就去了。

他們的確是去吃了飯,飯桌上就一直塞她喝酒。吃過飯後又說要去唱歌,那天她隻有一個人,他們卻有四個男人,拉也得把她拉上車啊。在KTV,她的主要內容當然不是唱歌,依然是喝酒。哪怕她已經在夜總會做了兩個月了,也天天在練酒量,但她一個人又怎麼喝得過他們四個人?而且那天的酒似乎特別烈,隻喝了一點就暈暈忽忽什麼都不知道了。

等她再次清醒,自己已經到了酒店的房間,陳誌揚正解著她的衣服。

她叫喊、掙紮,陳誌揚便一下又一下打她的耳光,另外三個男人則帶著笑坐在一邊看。

她終於掙脫他跑了出去,他卻立刻追上來,眼看就要抓住她,走廊裏一個人都沒有,她想求救都不行。腦子昏昏沉沉,一心隻想逃脫的她一衝動,想也沒想就從樓上跳了下去。

那天的一幕幕現在想起來恍如隔世,可恨卻依然在。

如果不是他們,自己就不會死,媽媽也不會死。

如果不是他們,白凝依然是白凝,許靜涵依然是許靜涵,一切都還是那麼平靜。

他們理該受到法律製裁,可媽咪為什麼要說謊來幫他們?

照理說,夜總會雖是人盡皆知的特殊服務場所,可警察真要問起,媽咪站在夜總會的立場,自己的立場,應該是說陪唱女隻是類似於服務員的工作啊,為什麼又要說她是陪侍女?

如果她隻是陪唱女,那陳誌揚立刻就會被懷疑為強奸未遂,可如果她是陪侍女,那陳誌揚頂多就隻是個嫖客了。

媽咪明顯是在幫陳誌揚,甚至為了幫他而損毀了自己的利益。這樣的情況隻能是一種可能,那就是她能得到更大的利益。

言洛昀!

昨天他打電話說: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明天新聞的方向必須有所轉變。

今天,她的新聞方向立刻就轉變了,原本一切罪惡的源頭都指向陳誌揚一夥人,現在,卻有些撲朔迷離了。

言洛昀,他好狠的心,竟這樣賄賂證人,潑她汙水,她都是個死了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