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每晚,你就會看到這樣的場景:忙活了一天的搬磚人,拖著疲憊的身體,在樓下吃了宵夜,然後爬上樓回到出租屋裏,推開窗戶,看到樓下街邊停著兩排豪車,那些俊男靚女,講著讓人腎上腺素飆升的笑話,喝著小酒,談笑風生,那些公子哥的手兒,趁著酒意,在美女身上嫻熟的遊走。
好不讓人羨慕。
“誌宏,你幫我找幾張紙和筆。”朱遠標坐到桌前,思考了一會兒。
“我先寫完,你再看看需不需要修改完善,怎麼樣?”
“好!”
朱遠標接過紙筆就開始寫了。
尊敬的公司領導:
今天是2311年8月30日,距離錄用通知書上注明的每月15日發薪已經過去了15天。
這兩天陸續有同學向人力資源部領導谘詢,均無明確答複。同時聽聞公司即將裁撤新入職的員工。
今年東南建築大學共有26位同學被公司錄用,以上兩點,讓大家群情激奮。
或許,是公司出於自身發展考量,也或許,僅僅是某一人的決定。
不管以上事由是何人決定,請公司領導,客觀公正的處理上述事情。
今年的26位同學,均是公司采取正規、完整的招聘程序錄用的。既然能夠被錄用,就說明這26位同學,是得到了公司的認可!
同時,本月是26位同學人生第一個工作的第一個發薪日。有多少人渴望著領到薪水,給父母買點禮物;有多少人盼著這份薪水,添置生活用品;有多少人等著這份薪水,歸還大學期間的助學貸款。
如今不僅沒有按時領到薪水,還聽聞馬上就要失去工作。
試問這樣的事情,難道不會讓我們26位同學對公司失去信任嗎?
試問這樣的事情,難道不會對我們26位同學未來的職場生涯造成嚴重打擊嗎?
試問這樣的事情,難道不會和我們羅刹國尊重知識、重視人才的核心價值觀相悖嗎?
昨晚已經有同學準備采取極端的措施,來解決上述事宜。
但作為我們東南建築大學的學生,我們是希望公司能夠真誠解決,不要違背基本的誠信。畢竟,我們對公司還是抱著希望,也想和公司一起成長發展。
當然,如果公司遲遲不解決,或者違背基本的誠信,我們26位同學會向濱海市政府請願,以保障我們基本的權益不被侵犯。
請公司領導為公司,也為我們26位同學考慮,在2311年8月30日下午3點前解決完上述事宜。
申請人:
2311年8月30日。
“誌宏,你看看。”朱遠標放下筆揉了揉雙眼,然後把信件遞給李誌宏。
“好。”
“寫的很好,基本和我心裏所想的一樣。你看,在這最後加一欄:簽收人。你看怎麼樣?”
“對的,這樣甚好。這樣聯名信就完整。”
8月30日早上9點10分,李誌宏帶著聯名信來到了羅部長的辦公室,羅部長正是當初麵試他的那位打扮精致的女士。
“羅部長,您好。針對東南建築大學26位同學至今未領到工資的事情,我們擬了兩份聯名信,由我轉交給您。請您代為向公司轉達。”
“誌宏早啊,這件事我很抱歉,還有一件事,可能你們也聽說了,我很無奈。”羅部長接過聯名信,皺著眉頭說道。看完聯名信後直接拿起桌上的筆在牽簽字欄處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羅倩,並將一份退還給了李誌宏。然後說:“誌宏,你先去上班,並告訴同學們,這件事我這兩天一直在努力為大家爭取著。同時我保證,今天下午3點前向公司申請解決好這兩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