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 章 精神小夥(1 / 1)

九月中旬,天氣還是很熱,林念喜穿著白色短袖加黑色休閑褲,邁著步子朝目的地趕去。

“你能不能走快點?我就請了半天的假,送你去派出所後還要趕著上班呢!”

林念喜叉腰斜睨著他,瘟神走路扭扭捏捏的,跟小腿肌肉發育不全似的,好不容易走到林念喜跟前,委屈道:“哥哥,褲子太緊了,我走不了路。”

林念喜低頭一看,“噗嗤!哈哈哈!”他捧著肚子在地上打滾,笑得喘不過氣。

緊身衣死死貼在瘟神身上,勒的肌肉緊繃,短了大半截的緊身褲套在腿上還卡襠,一雙髒兮兮還掉皮的黑色皮鞋格格不入地踩在地上。

當時瘟神沒衣服穿,僅有的那套名牌衣服還滿是泥漬和破洞,林念喜大發慈悲,在地攤上隨手給他買了一套,還是買一送一,買一條褲子送一件短袖,林念喜立馬就掏錢買了,便宜又實惠,不買簡直天理難容。

“哥哥,你在笑什麼?”

林念喜“噗嗤”一聲,偏過頭憋笑,肩膀不停地抖動,林念喜覺得要是再給他換上一雙豆豆鞋,那不就是活脫脫一個精神小夥嘛,哈哈哈哈!

林念喜緩了好幾次才終於平複下來,他咳嗽幾聲,抬眼看向別處,但是始終不敢直視他,“精神小夥,不是,內個,你快點跟我走就是了。”

林念喜轉身朝前繼續走,嘴角比AK還難壓,心裏暗暗罵道:這天殺的,失憶裝嫩就算了,隨便穿個衣服都能踩在自己的笑點上,真是活久見。

精神小夥扁著嘴不明所以,哥哥在幹嘛?為什麼笑得那麼開心,一定是因為我又乖又可愛!

他蹦躂著跑向林念喜,由於褲子卡襠步子跨得極小,幸虧林念喜一直不敢回頭看他,不然又得笑的滿地打滾。

街道上車水馬龍,汽車鳴笛聲接二連三地響起,林念喜怕他亂跑,死死拉著他的手穿過十字路口,拖拖拉拉半個多小時才到派出所。

林念喜見門外站著穿警服的人立馬走過去,正經道:“警察同誌,他找不到自己的家人了,這可咋整啊!”說著就把精神小夥拉到警察同誌眼前。

警察同誌掃了一眼他,“噗嗤”一聲,隨後感覺到自己有些失禮,“抱歉,我平常不愛笑的,除非實在忍不住。”

他清了清嗓子,“咳咳咳,先進去吧。”接著轉身帶他們兩個進了派出所。

“那個,小張,你帶他們去做筆錄。”

“是。”年輕的警察同誌帶著他倆繼續往前走。

林念喜心裏有點刺激和緊張,畢竟還是人生頭一次進這種地方,難免會對新鮮事物感到好奇,但是他不敢亂看,怕被別人當作間諜漢奸捉起來。

“說吧,怎麼一回事?”警察同誌手上拿著紙筆準備做筆錄。

“是這樣的,我從……”林念喜話還沒說完就被精神小夥打斷了,他從後麵抱住林念喜的脖子,喊道:“哥哥,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哥哥?”警察同誌一臉狐疑地看著林念喜,這年頭忘恩負義大義滅親的人可多了去,前幾天剛解決爭家產而大打出手的家庭糾紛,保不齊眼前這個就是其中之一。

“沒有,警察同誌,我真不是他哥哥,別聽他胡說八道。”林念喜一臉慌亂,使勁兒扯開黏在自己身上的牛皮糖。

牛皮糖死死攥著林念喜的脖子不撒手,害怕又委屈,“哥哥,我以後一定好好聽話,不惹你生氣,你別丟下我好不好?”

警察同誌握拳咳了幾聲,手裏的本子拍拍桌麵,嚴肅道:“行了,這裏是派出所,都嚴肅點。”

穿著緊身衣褲的男人大概有些精神不正常,這麼大的人說話還嗲聲嗲氣的,警察同誌看向林念喜,問了許多問題,林念喜一一作答,一字不漏地和盤托出。

雪白的牆壁上貼著“擔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大字,石英鍾上的分針滴滴答答轉了半圈,問話終於結束。

“行了,具體情況我們已經了解,回去等消息吧。”

警察同誌把筆夾在本子上,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林念喜趕忙站起身問道:“警察同誌,大概多久能有消息啊?能快點嘛?”

“我們警局事多著呢,打架鬥毆各種糾紛層出不窮,每天出警那麼多次根本忙不過來,我手頭上還積累好幾個案子沒辦。”說著推門往外走,“你們等著吧,有消息自然會通知你。”

他們這種三線城市裏的小縣城,資源缺乏,經濟落後,一個部門能掰成好幾個用,一個搶劫案十天半個月都不一定破的了,社會風氣也比較亂,得不到良好的治理。

林念喜帶著瘟神走出派出所,雖然是光天化日,但在看不見的角落裏藏著各種陰溝裏的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