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3章 南楚的土地和稅收(1 / 1)

這是中央的一套班子,大致分為上下兩級。

地方治理則不在這一套中央班子治內,而是直接在楚王治下,地方的最高軍政長官縣公在原則上是隻受楚王任命、調派、下令並對楚王負責的。

但南楚得國不正,生存環境又是這樣,所以南楚的整套權力運作都是偏離舊楚國官製架構的。

這個楚王熊征還是個孩子,他才八歲,他能運作什麼權力?南楚的權力無論是軍還是政,都是圍繞著司馬項莊運作的。

地方上那些個非項氏之人縣公都隻是項莊對其為自己造反事業的付出做出的代價支付,項莊總不能讓人家白造反吧?

項莊不是項羽,項羽能力拔山兮氣蓋世,能摁著嬴宏打,如果不是嬴宏擁有更精良的武器裝備、超越時代的火器和更先進的統治製度,項羽能一戰把嬴宏打死。

項羽也擁有絕對的暴力,所以項羽也可以不做妥協,項羽可以說什麼是什麼,甚至可以把本該賞賜出去的印章揉的沒有棱角了也不給出去。

但項莊沒有這個能力,所以項莊需要做妥協,需要做交易。

至於地方的治理,其實還是在項莊的掌握中。

有了官製,有了權力運行架構,項莊就該以此開始改革了,雖然南楚的權力運行並不在南楚的官製架構內。

前麵提到了南楚的戶籍製度,是項莊幾乎照辦的嬴宏製定的戶籍製度。

南楚也是把人分為四個階級,既王室、貴族、平民、奴隸。

不過南楚基本沒有土人,因為項莊現在還惹不起印度土人,反倒是要給印度土人提高階級,使其升為奴隸。

但和大秦帝國不同,南楚的奴隸並不在中央行政機構的掌控範圍內,因為項莊還要和那些響應自己造反的如桓楚、周殷、於英等人做利益妥協。

所以南楚的奴隸是真正被掌握在個人手中的,項氏餘孽也隨之晉升為了奴隸主。

與之相應的是南楚的稅收製度。

大秦帝國實行的其實是商品稅,而且商品稅是直接把稅加到商品的成本和價格裏的,所以至少在明麵上,大秦帝國的百姓已經有幾年沒交過稅了。

但南楚實行不了商品稅,因為實行商品稅的幾個必要條件南楚都辦不到,所以項莊為南楚製定的是人頭稅和土地稅。

既每個年滿十六周歲的南楚平民都必須每年向南楚政權上繳三百錢,每畝土地每年要向南楚政權上繳五十公斤新糧。

就是這樣,南楚最初實行的人頭稅就是這樣,就是隻向平民收人頭稅。

因為奴隸不在南楚的中央行政機構的掌控範圍內,南楚的奴隸現在是項氏餘孽的私有人口,項莊收不了南楚奴隸的人頭稅。

而南楚的貨幣主要還是沿用的嬴宏改革後的秦製貨幣,甚至連改都不敢改。

因為秦製貨幣能夠流通,且防偽、防損的能力強,不怕造假、造次。

當然了,這裏麵也有其他原因。

隻是這樣一來南楚就沒有鑄幣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