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規盛連忙搖頭反駁道:“不行,滿工分可是一種榮耀。再說了,連覃雨和黃洋英都能掙滿工分。我一個大男人怎麼能比他們差呢?我決定不答應!”
“深山多危險啊, 你一個人去我不放心!”劉規盛說得正義凜然。
陽尋之靈光一閃:“沒事,我找覃雨,她能打贏你,說明身手在你之上。這樣一來,打獵的時候更容易了。”
“因為爺爺奶奶的關係, 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也不擔心被她舉報!正好也可以給她補貼家用!”
劉規盛一聽就著急了,支支吾吾的的找借口:“不行, 她是女孩子。哥,你讓一個女孩子跟著你打獵,這太辛苦了。還……得扛到黑市賣,人家哪裏吃得消。”
陽尋之繼續下套:“沒事,覃雨的力氣大。實在不行,她拿小的獵物,我負責拿大的。賺少點就少點。”
“那怎麼行, 我們頓頓吃肉, 吃細糧,外公他們那邊也是。要是不多打些獵物拿去賣,怎麼夠花銷!”劉規盛故作擔憂的說道。
陽尋之搖搖頭:“不要緊,我們已經靠深山掙了一筆大錢,再加上我們帶下鄉的, 還有京市偶爾還寄錢。夠用了,去不去深山打獵賣無所謂。”
小盛子自從打過一次獵後,就跟上癮了一樣。
要不是有自己拘束著,他能有事沒事的時候跑去打獵。
讓他不要進深山,簡直是要了他的命。
手搭著劉規盛的肩膀道:“你放心, 吃肉我負責去深山打,你呢,負責在山腳下撿撿柴就行!”
“你累就多休息休息,把自己打理得像個人樣!”
陽尋之嚴重懷疑再在這裏待個幾年,估計小盛子跟村裏老爺們沒什麼差別了。
要是被姑姑和姑父知道,他們養著的白嫩少年,下鄉後變成一個比村裏人爺們還邋遢的壯漢,估計得哭暈在廁所裏。
看著兩天沒刮胡子,嘴唇一圈是長出來的青色的胡渣。
想到他早上就這麼挺著滿嘴胡渣,穿著屁股上還有塊髒東西的褲子, 就這樣去公社了。
走在後麵的人, 也不知道怎麼嘲笑他!
真是嫌棄啊!
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有勇氣出門的,也不嫌丟人。
在京市多注重外表的人啊!
出門逛街要不是擔心被爺爺說,他都想抹頭油整個發型才出門。
吃個飯,衣服被油滴到了。能馬上換衣服。
要是那件衣服洗不幹淨,直接就拿來當抹布了。
現在怎麼就變成這樣了。
他那衣服,拿來當抹布都嫌髒!
劉規盛垂著腦袋久久不說話,他從小就不喜歡洗衣服,尤其是下地幹活,弄得很髒的衣服。
反正天天都要穿著下地幹活,何必浪費時間去洗幹淨呢!
過個水,消掉汗臭味就行啦。
反正他又不缺錢,回城的時候, 在鄉下穿過的, 他都不要了。
買套新的上車穿就行。
至於胡渣啥,男人有點胡子不是更有男人味嗎?
天天早起下地,還得天天刮胡子,太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