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阿爸你從哪裏學會的這隻英文歌?”
冷羊肉本是熟的,隻需稍稍加熱,很快就烤好了。把盛肉的盤子送到大叔的麵前,林真把自己的凳子也拖了過來,坐在大叔的身邊。抓了一塊羊肉在手裏吃著,不經意的問道:“是從英國人那裏嗎?是在你青年的時候吧?”
她其實是想問:是50年代還是60年代?
40年代的話,老阿爸隻有幾歲,學唱悲傷愛情的歌謠似乎太早了點。
那就應該是他16歲-35歲之間,對應50-60年代,恰好是達斯汀霍夫曼那部電影問世之前。
“是我從小就學唱的。”
紮西老阿爸的回答令林真大感驚訝——竟然是40年代解放前的時候?真是不敢想象啊!舊社會一個奴隸娃,竟然也可以學唱英格裏許!這好像跟教科書上的科普偏差很大的樣子。
難道40年代**農奴的生活並不是那麼暗無天日嗎?
“您喝高了!繼續吹牛吧!”林真不露聲色。揶揄著。這是激將法。
老阿爸果然經不住激將,挽尊申明說道:“有什麼好吹的!你不知道央宗為什麼嫁給我這農奴吧?因為她的媽媽*給了一個英國青年,差點被土司老爺打死。”
“哦?”林真覺得戲路又一次歪向了外國間諜的方向,這就對了,於是沒敢打岔。專心聽講。一邊也沒忘記扮演好一個捧哏的角色。
唱獨角戲講故事是一件掃興的事情,講述人經常講著講著就會鬱悶不想再講。這時候需要熱心的聽眾適時附和一下,稍稍追問一下。捧哏其實也是個技術活兒!不能不捧,也不能捧錯了節奏。
“土司老爺竟然瞧不起英國佬?那年月的大英帝國很牛叉啊!土司老爺的女婿是個大英白人。應該不會種族歧視的吧?這事兒可真怪了!”林真是這麼捧哏的。
“沒錯兒!”老阿爸歎道:“問題不是出在對方的身份上。我那嶽父大人的身份,還是個男爵呢!出身很高貴的!問題是出在……咳……咳……”
這顯然涉及到了家醜,老阿爸有點不好意思再講下去。
但林真相信這種八卦之事,隻要開了個頭,一般都停不下來的。於是她假惺惺環顧了四周一圈。小聲說道:“我檢查過了,沒人偷聽,請放心說下去吧!”
這一刻,五十歲的老阿爸竟似是老返小了一般,被林真當成了小孩子在忽悠。明明老紮西是在林真的麵前羞於啟齒,林真偏偏裝傻。渾然不覺得自己是個外人,反倒以老阿爸同夥的身份,替他巡查了四周無人教他放心……這是一種邏輯概念的偷換,在心理學上,又是一種行為暗示。這一招對教育和引導小孩子百試不爽。林真當年為了帶好盧思聰,才刻意去學習來的這一套。
老阿爸此刻還當真是老夫聊發少年瘋,返老還童似的,欣然掉進了林真的坑裏。
說道:“是我那跋扈的嶽母強推了我那倒黴的嶽父,懷上了我老婆。土司老爺原本是樂意於招贅到一個大不列顛貴族女婿的,可是嶽父不幹啊!他寧死不從!最後逃跑了!這一下,土司老爺家的麵子就丟得大了啊!把我那可憐的嶽母揍得死去活來,幾乎活生生地打死!”
“哦!我猜到了!”林真雀躍起來。歡喜道:“後來這藏英混血兒女嬰還是生了下來,孩子的外公嫌丟人,派了手下出去丟掉喂狼。結果你爸爸就是這個負責幹壞事的手下。老人家信佛心善,不忍殺生,便偷偷抱了這個棄嬰送給某個沒子女的草根好朋友。然後,她就跟你青梅竹馬一起長大!事情一定就是這樣的吧?”
林真心想:好狗血的古裝劇!丟了豪門麵子的私生嬰兒,肯定都是這個下場。說起來土司老爺還算不錯啦。換了民國漢族大地主家的族長們,那就是娘親沉塘。女嬰直接溺殺在臉盆裏。藏人的傳統還是古樸些,丟出去喂狼。這很有古希臘神話和聖經教義裏的那個範兒。這個必須點讚!
紮西老阿爸自己卻不覺得狗血,瞪圓了眼睛驚詫道:“你怎地又猜到了?”
林真肚子裏忍不住的笑啊。笑得連腸子都疼起來了。可是又不敢激怒了親愛的老阿爸,隻好敷衍恭維說道:“我們前世今生都算父女之情,自然有緣,自然容易猜到。”
心裏偷偷吐槽:擱在2014年,你這遭遇隨便扔給初中生去猜吧,一百個人裏頭保證猜中九十九個。
生怕老阿爸對這個bug窮追不舍,趕緊轉移注意力,好奇打聽兼之以諂媚恭維道:“都說混血兒姑娘最漂亮了!卓瑪央金洛桑的媽媽,一定是個大美人兒吧?老阿爸你還是挺有福氣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