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同盟》(2 / 2)

7.各族,負責修繕境內主道路,三十裏設亭。

8.盟軍由八族人員組成,後勤共擔。

9.聯姻製。族長世襲,同盟不絕世代傳承。

10.違約者,擅動刀兵者,共伐。其家族再無繼承權。

同盟十法:

1.陣前抗令者殺,棄營者殺。

2.叛變者殺,親族充軍。

3.殺人償命,奸淫者殺。

4.私鑄錢幣者殺。

5.奴役族人者殺。

6.搶劫者,鬥毆致人殘者,充入死營。

7.陣亡者,同盟供其子女至成年,侵犯其產者殺。

8.男丁二十五歲前,需遊曆三族,印章為證,違者充軍五年。

9.各族男丁十三至十八歲,需參加集訓,抗拒者其父處勞役。

10.男丁遇征召時,不得抗拒,違者沒收其產,驅逐出境。

同盟各部族旗/族長姓氏

蠻部:沉山/蠻氐

銅部:銅錘/張氐

鷹部:飛鷹/呂氐

狼部:奔狼/陳氐

黃部:黃字/黃氐

荒部:戰馬/陸氐

彭部:彭字/彭氐

辛部:辛字/辛氐

盟軍軍旗,紅底黑X。成員二十萬,千人為營設有統領一名,統領之上設有正副參三將。

同盟曆四五年,八族正式劃分領地:

黃部、銅部、位於桂州中部。

鷹部,位於桂州東北,與康國接壤,東麵臨海。

荒部,位於桂州西北,與陳國接壤。

彭部,位於桂州正東,臨海。

辛部,位於桂州東南,臨海,與月國接壤。

蠻部,狼部,位於桂州西南,與月國接壤。

數十年的和平,讓同盟的人口,由戰爭結束時百餘多萬,變成了二千多萬。從地廣人稀,變成了人口密布。由於境內耕地稀少,同盟的自產糧隨著人口增加,逐漸不足。

同盟曆七三年春,西部邊境出現爭端,起因是水源。從月國境內遊經狼部的水源被截斷,雙方民眾溝通無果,發生流血衝突。衝突愈演愈烈,導致邊境地區數千人員傷亡。隨著狼部的征召令,狼部無數青壯開始結集,月邊防軍見況主動後撤十餘裏,退至泯江南岸,雙方隔江對峙。

七四年末,五萬同盟軍,十萬狼部青壯,集結於泯江北岸,隨時準備渡江南下。

盟軍主將張海,在渡江計劃執行前,收到長老院急令。命令他按兵不動,不得南下進攻。隨命令而來的消息,讓他忍住了衝動。月國秘密組建的水軍,封鎖了同盟沿海,同盟與康,陳,兩國的糧草交易被迫中斷。雙方爭執數月,最終以月氏放棄泯江北岸,衝突暫時告終。

其後幾年,同盟在緊急儲糧,並擴充軍隊。月軍也在往北增兵,泯江南岸大修城池要塞,戰爭陰雲再次籠罩。

同盟曆七八年,銅部境內發現大型鐵礦。擴大探查後發現,黃部境內亦有礦藏,儲量驚人且易開采。同盟內部主戰聲漸漸變弱,陰雲悄然散去。雙方隔江呲牙小衝突不斷,卻再無大戰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