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統三年,也就是公曆1911年的第5個月,注定是多事之秋。
8日,清政府頒布了《新訂內閣官製》,即所謂的“責任內閣製”。根據這種新製度,原來處於機要位置的內閣和軍機處被裁撤了,取而代之的是由13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所謂新內閣。
這次改革是在立憲派國會請願運動的強烈要求之下,清政府做出的讓步。去年9月,各省的代表在資政院會議上提出了幾點要求,其中包括:頒布憲法、組織內閣、開設議院等具有鮮明民主意義的關鍵性措施。而來自奉天的激進代表更是申明,第二年必須召開國會,他們還認為軍機大臣的責任不明確,要求設立責任內閣。
這些顛覆性的製度居然能夠被“腐朽愚昧”的清廷所接受,受革命邏輯支配的人們是很難理解的。根據他們對清政府思維的揣測,清廷的這些妥協都是他們為了拖延時間所玩弄的把戲,這個內閣完全是一個騙局,因為內閣大臣13人中,滿洲貴族占9人,漢族官僚僅4人,而滿洲貴族中皇族又占7人。這是個名副其實的“皇族內閣”或“親貴內閣”。革命的邏輯認為,這個內閣的成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表明了清政府根本無意實行君主立憲,隻是借“立憲”之名行集權之實,從而抵製革命。
但不管它的實質如何,新內閣的成立的確是一種令人震驚的進步,盡管這種進步很大程度是名義上的。有時候,名義上進步的意義並不比實際進步的意義小多少。清政府做的“名義上”的事情有很多,從“預備立憲”到“資政院”的設立,再到現在取代君主獨裁的軍機處和舊內閣的新內閣。如果要說所有這些思路清晰、一以貫之的“名義上”的妥協都是清政府的欺騙,那革命者們的邏輯可能是太過偏執了。如果放下革命意識形態的偏見,我們從更加心平氣和的態度去看,雖然清政府始終處於被動的地位,並因此而使這些變革具有“名義上”的性質,但要說這種漸進的、被迫的變革永遠隻會停留在名義的地步,那隻是一種建立在不太靠譜的階級論與暴力革命論之上的純理論而非曆史性的推測。
簡單舉個例子,如果不是1910年9月份各省代表在資政院上發出的呐喊具有實際作用,那新內閣也未必會成立。單單這一事件,就足以說明,清政府被迫設立的“名義上”的資政院起到了實際的作用。世界曆史已經給予了我們無數的例證說明,在從君主到立憲的進程中,很多變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許多製度看似是“名義上”的,看似是欺騙,但卻無法回避其作為一種進步的本質。英國在19世紀的民主改革,都是資產階級受到工人運動的強大壓力而被迫推行的,但這些漸進的改革最終成就了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度。如果眼光長遠一些,清末的立憲派也會歡迎這種哪怕是“名義上”的變革,至少他們從此有了名正言順的理由和機構去抨擊獨裁。而且,他們有理由期待這些“名義上”的製度像以往一樣逐漸變成為實際。
事實上,這個新內閣也並沒有像革命派想象得那麼糟糕。參加內閣的皇族大都是些有名的政治改革派,像總理大臣奕劻雖然是個貪官,中飽私囊的勾當幹了不少,但卻是個公認的改革者,他甚至公開主張三權分立;而載澤、溥倫、善耆、紹昌同樣也是熱心的憲政實踐者。同時,這些內閣裏的皇族大臣也是滿族權貴當中最有學識的成員,政治傾向相當開明,甚至暗中與梁啟超等“逆黨”私通款曲。當然,要讓掌握朝政的滿族親貴們乖乖地把權力交給立憲的或革命的漢人,那不太現實。但這些同情立憲的貴族們至少可以分出皇帝的權力歸於內閣,變君主獨裁為內閣獨裁。如果資政院日後再鬧得厲害一些,甚至連國會都設立了,那開明的貴族們會不會將權力放到更多人的手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