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無非開源節流,開源方麵,在工業化攤開之前,無非瓷器、絲綢、茶葉這些傳統出口項目,短期內很難提升。
至於節流呢,首推自然是旗餉了。
所謂旗餉,本是清朝入關前創立的一種製度,就是將所有旗人分為五個等級,在免除除兵役外的一切義務外,還按照等級給予不同的糧餉,就是後世俗稱的“鐵杆莊稼”。
其本意是希望八旗旗丁不為生計所焦勞,而安心修備武事,但在天下承平時,八旗子弟由於沒有生計之慮,迅速墮落為“數十萬不士、不工、不商、非兵、非民之徒,安坐而仰食於王家之徒。”
李奧查了一下賬目,去年旗餉支出已經超過白銀1000萬兩,而整個大清的財政收入不過5000萬兩而已。
繁重的負擔是一方麵,另外由於因為而清廷又嚴禁旗人做工經商,中下層的旗人家庭丁口日盛,旗餉入不敷出,導致過著饑寒交迫的生活。
這就出現了一個巨大的悖論,一方麵是旗餉巨大開支養活了一堆閑人,一方麵則是這些閑人即使入不敷出也不能自行打工謀生。
很快,一篇篇關於八旗製度改革的社論在李奧的授意下在各大報紙上開始刊發,其觀點主要有:
八旗製度使得旗、漢之間的權利義務不相平等,造成人民內部的不平等,使得彼此之間存在隔閡,不利於國家的團結。
每年龐大的旗餉開支,在對國家財政造成巨大負擔的同時,而旗人也被培養出一種仰賴兵餉生活的心理,這使得旗人的自主生存能力非常低下。
八旗製度的存在使得社會上產生了明顯的旗漢界限,這種法理上的界限使得旗漢之間難以產生共同的感情,同樣不利於國家的團結。
消除滿漢紛爭,有利於領土完整。消除旗民界限,有利於追求平等,消除種族分別,有利於國力強大。給予旗人自由,有利於加強經濟力量。追求滿漢融合,有利於改良政治體製。打破軍籍限製,有利於改正軍製缺陷。
各種社論的中心意思歸根結底就是認為八旗製度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不但已經失去其軍製的功能,還造成了國家財政的巨大漏洞,並且影響中下層旗人的生計,乃至危害國家的團結穩定和發展,要求裁撤八旗軍製。
社論一出,頓時議論紛紛,支持者一開始還是以漢人老百姓為主,後來部分中下層旗人也開始加入了支持的行列。
李奧又以同治名義下旨,要求各地督撫都必須上表表明自己的意見,而且必須就如何改革提出自己的看法。如此一來,整個國家都開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大討論來。
最終,在1869年10月,《裁停旗餉》詔書頒布,要求各省駐防八旗在三年之內解散,旗人準備自謀生路。至於旗餉,可以選擇一次性領取或者按原標準分五年發放。
詔曰:“我朝以武功定天下,從前各省分設駐防,原為綏靖疆域起見。迨承平既久,習為遊惰,坐耗口糧,而生齒滋繁,衣食艱窘,徒恃累代豢養之恩,不習四民在謀生之業。亟應另籌生計,俾各自食其力。著各省督撫會同各將軍、都統等,查明駐防旗丁數目,先盡該駐防原有馬廠、莊田各產業,妥擬章程,分劃區域,計口授地,責令耕種。……不敷安插者,飭令各地方官於駐防附近州縣,俟農隙時各以時價分購地畝,……授給領種,逐漸推廣,世世執業,嚴禁典售。即以所授田畝之數,為裁撤口糧之準。……該旗丁歸農以後,所有丁糧詞訟,統歸有司治理,一切與齊民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