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巴拉巴,你們好!我說作者涼兒冰。
這張是番外,寫一下我這本小說的經曆,途中發生了什麼等。
這本書是我22年想到的標題,並且命名的,那個時候真的隻寫了二百字,然後開始抄字幕,前麵應該看得出來。
哈哈哈,當時一共寫了9張沒有發布,
然後三月因為工作壓力太大之辭掉了月薪高達3800塊的工作。
到了23年5月,在網吧包夜回來突然想到有一本小說還可以賺點外快。然後我就開始寫了,那個時候一天一張,寫不快,當然,現在也寫不快,一張我得寫倆小時。
他媽的打字慢,真難受。
哪個是跟傻逼一樣,天天半夜去網吧包夜打LOL,然後菜的跟狗一樣,才白金……額,跑題了。
之後每天一章,更新到了大概二十五章左右,帶傘發布,結果沒有過審,給我氣的,直接擱置了半個月。
然後有一個讀者說可以繼續寫起來,那個人叫趙信,當然,這時我聽他說的,說有一個主角叫趙信的真的不常見,說了很多鼓勵我的話。
當時信心大增然後又重新拾了起來。
然後還有一個人,在一直陪著我,在書中你們也能看到,就是那個(你爹)
對我的鼓勵也很大,雖然說他現在應該不看了,但是我會一直記著他,也會記住你們。每一位讀者。
在寫到第40章左右的時候過審了,然後就有很多讀者來看我的書,當時很激動啊,一天最高的時候能賺20塊!
但是書的最大缺點也顯現了出來。
那就是,他媽的,作者不合適寫書!!!
當時使用的是第一人稱,因為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什麼是第三人稱,什麼是第一人稱。
有很多讀者說看不習慣,讓改了,但是那個時候我已經寫40章了。
那咋辦,改吧,不改不行啊,然後就一張一張的看,那些用“我”的開頭,換成“趙信”看有沒有不通順的地方。
到最後也改到四十多張了,結果沒改完啊,沒辦法啊,又看了好多遍,改了又改,結果還是沒改完,當然你們現在看估計也能看到有點時候用“我”或者語句不通順的地方。
嗯,當時發生了一些事情,朋友說要去其他地方進場,那我說,他媽的我能去嗎? 我大作者!一天能賺二十塊大洋的大作者!
然後我就跟著去了……
在文中應該也有寫,我去了溫州,我忘記了有沒有寫。
在那邊沒有電腦,隻有手機,天天扣子,給我眼都看冒煙了。
然後我就在網上買了一個鍵盤,還有一個Typec轉USB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