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輪工作,原告方同意讓出千分之五,但要求款項年底前付清,他們要支付農民工工資和材料款。被告方不同意,要求讓步百分之三,兩年內付清。
蔣紫晨很清楚調解工作不可能一次就達成,三番五次交涉都是常見的,尤其是建設工程案件調解難度極大、案件調解率較低的情況下,更需要足夠的耐心。
好在雙方當事人有爭議的工程量和工程價款不多,一貫強勢的發包人或者上遊主體也願意調解,實際施工人也考慮自身利益及下麵的農民工利益情況下,同意調解,給了這個案子很大的調解的空間。
作為主審法官,蔣紫晨在已經對案情做了認真研究,對案件責任承擔情況了然於胸。
她又一次跟原告方溝通,由於建設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如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辦理流程,案件從審理到判決、執行,周期較長,訴訟成本及時間成本更高,他們很難及時拿到工程款,乃至於下遊農民工也拿不到工資和勞動所得。她站在當事人訴訟成本、時間成本及合法權益角度,向他們闡明調解處理的便利性。
在得到原告方讓步至千分之一之後,她又站在法律規定所倡導的保護農民工權益角度跟被告方釋明,應履行的法律義務和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同時指出他們在工程分包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不利方麵,希望他們在未付工程款範圍內承擔向實際施工人的付款責任,被告方也同意在款項金額上讓步,但付款時間仍舊堅持。
她又繼續找原告方做工作,他們也想盡快拿到錢,最終決定同意被告方的方案。
經過三輪的協商,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一件看似不能完成的工作,在這個瘦弱的小姑娘主持下完成。
她當即製作調解書,當庭發放給當事人。
被告方的一位律師,一位來自紅圈所的全國知名律師秦律師,蔣紫晨聽說過他的事跡。連他都對她豎起大拇指,甚至想高薪拉她進入自己的團隊。
蔣紫晨感謝他的看中,表示自己喜歡現在的工作,拒絕他的邀請。
這一係列工作結束後已經將近晚上九點,她把所有當事人送出法院後才長長舒了口氣。
回到辦公室放下卷宗才摸出手機看到顧司辰給她發來的信息、打了兩個電話,她趕緊給他回過去。
“你收工了?”蔣紫晨先問。
“嗯,剛到酒店,你又加班了?”顧司辰站在窗前看著窗外閃爍的霓虹燈問。
“嗯,今天開了一天的庭,剛回辦公室。”蔣紫晨拿起杯子到飲水機前接著水說。
“開了這麼久,累不累,腰疼不疼?”顧司辰一聽語氣立馬軟了下來,關心起來。
“還行,頸椎可能又犯了。”蔣紫晨扭了扭脖子,聽見裏邊嘎嘣嘎嘣的聲響。她想起來又問“照片裏的粥是你做的?”
“嗯,猜猜這粥是誰發明的?”顧司辰又讓她猜。
“難道是我的辰辰。”
顧司辰聞言竊喜,雖然這個答案不是正確的,卻比正確答案更合他的心。“這碗粥是你的辰辰做的,不過它的發明者是你喜歡的一位北宋著名文學家。”